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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打传联席办关于印发2021年贵州省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22-03-10 来源: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各市、自治州打传联席办,省打传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现将《2021年贵州省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5月11日

  

  2021年贵州省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要点

  2021年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聚焦“十四五”期间保证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的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坚持底线思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精神,积极发挥打击传销综合治理的作用,结合打击传销长效机制建设,加大打击力度,严控传销反弹,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营造良好环境,以优异的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建立健全打击传销长效工作机制

  (一)压实政府领导责任。切实抓好打击传销综治工作(平安建设)年度考评,将打击传销纳入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推动各级党委政府积极落实打传工作领导责任,各有关职能部门按规定统筹相关经费预算积极保障打传工作正常开展,持续推动构建“党政主导,政府牵头,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综合治理”的打传工作格局。(省委政法委、省委宣传部〔省精神文明办〕、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财政厅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本要点所有任务的责任单位均包含各市〔州〕人民政府)

  (二)强化部门协作机制。切实发挥各级打传联席办作用,统筹协调打传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开展打传行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开展相关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打传联席会议职责分工对市场监管、公安部门的打击整治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形成畅通高效的执法合力。(省打传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三)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建立我省处置传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切实提升传销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情报信息搜集研判,密切关注涉稳动态,有效掌控不稳定因素,及时消除涉稳隐患,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重大群体性事件。(省委政法委、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通信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二、加大监测打击力度,完善防控体系建设

  (一)加大网络传销监测和查处力度。加强监测信息互通共享,健全完善监测查处工作机制,强化监测与执法办案衔接。注重从社交电商等领域挖掘问题线索,严厉打击以跨境电商、区块链、教育培训、保健养生、虚拟货币、消费返利、直播带货以及利用庆祝活动宣传报道或者领导人讲话的内容等名义实施的传销行为。加强对新业态新模式的研判分析,按照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原则,强化执法研究,在依法保护创新的同时严查以创新为名义开展的传销行为。(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通信管理局、人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银保监局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二)持续加强传销重点领域整治。开展传销重点区域 “回头看”工作,巩固整治成果。继续推进无传销社区(村)创建,加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控,建立健全涉传人员教育管理、遣返接收及救助等机制。进一步完善舆论引导、普法宣传、打击震慑、长效治理的“四位一体”社区传销治理模式。(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持续推进“无传销网络平台”创建,加强对传销与各类违法金融活动相交织行为的研判分析,准确定性处置;做好对传销网站的查处和净化网络环境工作,压实互联网平台的主体责任。(省委政法委、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通信管理局、贵州银保监局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三)加强直销企业监管。按照《贵州直销市场双随机抽查工作指引(试行)》,有序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及时核查处置舆情和投诉举报,重点查处虚假宣传和传销等违法行为。引导直销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发挥直销业促进就业的积极作用,加大对直销企业的行政指导力度,提升直销企业自律水平。(省市场监管局、省商务厅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三、加强宣传教育,夯实打击传销基础工作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适时向社会公布打击传销典型案例,加强以案释法,充分发挥预警提示和震慑作用。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开展防范传销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防范传销进校园、进社区等宣讲活动,加强重点人群宣传教育。着力抓好农村传销宣传防控,切实巩固我省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省委宣传部〔省精神文明办〕、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二)强化基础数据运用。高度重视涉传案件、涉传人员、处罚记录等相关信息的系统录入工作,探索市场监管部门与公安部门打传数据的实时共享,强化打传信息数据运用。(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三)加强沟通联络。各级打传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强化日常联络及信息互通,注重舆情线索、案件查处情况的通报与研判分析。(省打传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原文链接:http://amr.guizhou.gov.cn/zwgk/xxgkml/jcxxgk/zfwj/sjwj/202105/t20210528_683094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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