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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和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开局之年,根据《安徽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安徽省人民政府2021年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要求,省市场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突破的目标要求放在我省市场监管工作全局中统筹谋划,各项重点工作任务顺利推进。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市场监管职责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理论学习、教育培训和“八五”普法的重点内容。全面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省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和我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统筹安排依法行政年度重点工作,系统谋划解决知识产权和家禽交易管理地方立法等一系列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严格落实省局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成员年度法治述职制度、法治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制度和重要法治事项审批备案制度。持续推进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宣讲报告会,认真落实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会议、市场监管大讲堂、法治建设培训班等形式开展法治学习。2021年,省局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先后14次开展学法活动,省局召开的21次局长办公会中,共有14次会议18个议题涉及法治建设。组织全系统9000多名监管执法人员参加法律法规在线培训。
2.持续推进职能协同优化。为构建统一、权威、高效、协调的市场监管职能体系,结合机构改革、“放管服”改革、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制定出台《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事权划分指导意见》。结合法律法规立改废释、省政府有关部署决定和工作实际,按要求开展省局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以及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年度集中调整和即时动态调整。根据省政府印发的2021年本目录,动态调整后,省市场监管局权责事项51项,公共服务事项110项、中介服务保留事项24项、规范事项2项、取消事项1项,相应调整完善权责清单及权力运行流程图、廉政风险点情况表和权力运行监管细则、公共服务清单及服务指南、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等,并在官网集中、完整公布。对编制全省市场监管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7类行政权力事项统一规范指导目录、公共服务清单指导目录以及市县两级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指导目录、市县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指导目录、乡镇“两单”等研提意见反馈省委编办,对编制《市场监管总局权责清单》研提意见反馈市场监管总局。
3.着力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推动省政府出台了《安徽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安徽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公布全省和自贸区版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和《告知承诺制细化实施方案》,对528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分类实施改革。制定企业开办“六个一”和企业登记智能审批服务地方标准,推行市场主体住所登记“申报承诺+清单管理登记”,试行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22个事项实现“跨省通办”或长三角“一网通办”,政务服务的群众满意率达100%。2021年,“证照分离”改革共惠及新登记企业9.83万户。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出台细化方案,统一发布事项目录,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27项。按要求报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典型案例6例。
4.扎实推进新型监管机制落实。高标准实施部门联合抽查,从省级层面统筹制定印发《安徽省市场监管领域2021年度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联合抽查事项占比达36%。2021年,完成联合抽查8793批次,占抽查任务总数60%。制定《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 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将抽查任务整合压缩至33项,同比减少25%。制定2021年度对各市和省直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考核实施细则,会同省营商办开展测评。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全面推开,差异化抽查应用率达67.1%。在全国率先出台“互联网+监管”风险预警信息处置办法,“智慧化+信用化+网格化”监管试点有序推进,“三位一体”闭环管理模式初见成效。与省数据资源局联合在南陵县等5个县区开展双随机抽查移动端应用试点。
5.深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将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报请列入了省委深改委年度工作要点。调整省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制度,由省政府负责人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坚持应审尽审,压实审查责任,坚决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完成省政府交办的73份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复核。举办全省公平竞争审查培训班及业务技能竞赛,参加长三角地区公平竞争审查业务技能竞赛,取得个人一等奖、团体二等奖的优异成绩。建立长三角地区政策措施互查机制并开展交叉检查。通报2020年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情况,指导合肥等市就政府单一来源采购、自贸区竞争状况等专项领域开展第三方评估。
(二)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有序推进重点领域立法。结合市场监管法治建设新形势和机构改革,推动立改废并进,按时向立法机关报送立法计划和立法规划,按部署推动立法项目。2021年,提请省人大废止了《安徽省合同监督条例》《安徽省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权益保护条例》;向省人大财经委联席会议报告《安徽省质量促进条例》立法进展情况。作为起草单位,推动省政府规章《安徽省知识产权保护办法》于2021年10月26日公布施行;《安徽省家禽交易管理办法》已报省政府审议通过。及时反馈涉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法律法规规章征求意见14件。
2.更新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结合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和市场监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研究制定出台《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若干规定(试行)》;重新修订印发《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自由裁量权规则》,动态调整《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会同省司法厅印发新版《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进一步探索轻微违法行为容错机制。持续完善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建立以本级市场监管公职律师和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队伍在重大决策、法律咨询、案件论证、诉讼代理中的作用。当前,省局共有6名公职律师,聘请四家律师事务所的4名执业律师及其团队为法律顾问。
3.持续推动行政决策合法合规。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印发《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规范落实重大决策事项范围,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法定程序。对市场监管法治建设中的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坚持集体研究审议,涉及到法治建设重要事项通过专题研究决定,凡提请局长办公会议审议的议题都开展合法性审查。2021年,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36份,对省局38件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法制审核,指导案件审核4件。
4.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落实主体资格管理,规范制发程序,加强合法性审查,落实备案审查制度和政务公开要求。全年,省局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10件均经合法性审查,并向省政府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达到100%。根据省委依法治省委《全面清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方案》和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行政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推动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有序开展。
5.加强市场监管领域法治理论研究。开展长三角市场监管系统2021年法治理论课题研究,聚焦市场监管中的难点、痛点和堵点问题,动员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申报课题、组织申报单位和课题组成员认真研究、规范起草、按时提交法治理论研究课题6项。经长三角一市三省市场监管局法制机构交叉评审,其中5项入围评奖候选,省局、宿州市局、亳州市局课题分获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一等奖空缺)。
(三)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着力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监督管理。根据全省统一安排,编写2021年度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专业题库,组织开展了本年度全省行政执法资格市场监管专业考试,共1092名新进人员通过考试,取得市场监督管理类行政执法资格。对机构改革以来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的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全省各市市场监管部门基本完成执法证换证和申领工作。督促未按规定及时进行换证的极少数县(区)局及时整改,要求各单位督促在岗人员应考尽考,严格执行《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规定。
2.着力推动执法管理监督平台建设。全面启用市场监管行政处罚信息系统,截至2021年底,已录入行政处罚案件14218件。根据司法厅相关文件要求,落实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应用工作要求,按时限录入省局基础信息、执法主体信息、执法人员信息、行政职权目录和自由裁量基准等内容,将省市场监管行政处罚信息系统与该平台进行对接,并在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推进工作培训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
3.全面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加强反垄断执法,立案及在查垄断案件11起,办结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件4起。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行动,查办案件422件,居全国第6。加大违规涉企收费治理和民生商品价格监管力度,实施经济制裁8985万元,退还转供电多收价款5258万元。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取得成效。开展“护苗助老”等广告专项行动,查处案件2233件。首次开展电商平台“大体检”,整改问题121个。“铁拳”“网剑”“皖剑”、长江禁渔、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砂石市场等专项执法强力推进,查处各类违法案件5.45万件,总量居全国第6。开展食品安全“雷霆”等系列整治提升行动查处违法食品案件3.04万件;推进“安心乘梯守护行动”“黑气瓶”整治铁拳行动,试点推进电梯按需维保和检验检测改革;在全国率先出台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首次演练。
(四)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
1.行政复议与诉讼应诉工作不断加强。2021年,省局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56件,结转5件,受理54件,审结50件,其中,驳回复议申请11件,维持14件,确认违法1件,撤销6件,和解协议6件,终止审理12件;省局行政诉讼类案件共有10件,已结案9件,均胜诉。办结一起纷争多年的诉讼案件;另有一起劳动争议类民事诉讼案件经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9月,赴京对定远3家驾校垄断案件行政应诉,北京西城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地方人大、政协等部门参与,中央各大媒体现场全程直播,组织本部门人员旁听庭审。12月,对凤阳县益民自来水有限公司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一案公开举行听证,听证效果良好。
2.法治政府督察、执法检查成效良好。严格落实中办、国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我省实施细则。配合中央依法治国办到安徽开展的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着力自我检视,坚持对标对表,提交三部案卷卷宗审查获得较好评价;汇报会上,我局作为六家发言单位之一汇报发言。派员参加省委依法治省办对有关市的法治政府建设督察。配合省人大开展《专利法》和《安徽省专利条例》执法检查,着力完善专利执法工作体系。
3.案卷评查、案例评选发布全面提升。持续开展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竞争执法典型案件评析暨执法能力提升活动,召开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案卷评查会,开展2021年全省知识产权执法保护案例宣讲与指导专题班,举办全省市场监管系统“铁拳”行动典型案例宣讲大赛,组织开展全省市场监管系统行政执法典型案例评选活动。参加全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全省市场监管系统5件行政处罚案卷获评优秀案卷。两次召开“铁拳”行动新闻通气和典型案例发布会,省局发布4批43个典型案例,上报总局10批211个案例,5个案例被总局作为“铁拳”行动典型案例发布;疫情防控联合双打行动17起案例入选总局发布的联合双打行动典型案例。合肥、滁州、亳州、马鞍山市局查办的案件分别被总局评为执法案卷评查优秀案例、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典型案例、总局价监竞争局典型案件、知识产权十大执法典型案例。
(五)全面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1.普法责任制有力落实。根据省法宣办相关文件要求,制定了《全省市场监管系统2021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普法责任清单)》,省局成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落实主体责任,明确任务措施,着力把普法纳入执法、服务和管理的全过程。
2.法治宣传教育有序开展。通过组织开展省市场监管大讲堂、法治建设培训班以及派员到各地各条线宣讲授课等方式,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组织学习党内法规和市场监管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知识。在全省系统组织参加第二届全国市场监管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全省共有12000多人参加竞赛;组织3814名执法人员参加总局执法培训在线答题,参加人数全国第六;认真做好宪法宣传周、党内法规知识竞答活动、江淮普法行、民法典宣传月等工作;运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丰富宣传载体,搭建普法平台,创新形式开展普法。按照省委依法治省要求积极参加安徽省2021年度“十大法治人物”及“十大法治事件”评选活动,并按要求及时报送市场监管领域相关材料。“安徽省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被授予安徽省2021年度“十大法治事件”提名奖。
3.普法宣传成效良好。结合“12.4”国家宪法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20世界计量日、“6·9”世界认可日、知识产权宣传周、食品安全周、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月”、质量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法普法活动,着力打造具有市场监管特色的普法宣传品牌,提高普法的精准度和实效性,营造出主题鲜明、内容出彩的普法宣传氛围。
2021年,省市场监管局的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体现在:制度建设仍有短板,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有待加强;依法行政的整体水平有待提高,对执法办案的指导有待强化;基层法制专业人才不足的问题比较突出;法治学习研究的氛围不够浓厚。这些问题,需要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二、2022年重点工作安排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把握核心要义、吃透基本精神、明确工作要求,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省市场监管部门法治工作全过程。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深入落实中央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我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市场监管总局《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八五”普法规划要求,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研究部署、推动落实法治建设工作,聚焦市场监督管理执法服务主责主业,不断提高对法治工作的研究能力、创新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场监管总局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中心工作,遵循法治思维,全面提升我省市场监管法治化水平。
(二)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立规。按照立法计划安排,积极做好《安徽省质量促进条例》的审议相关工作和《安徽省反不当竞争条例》《安徽省专利条例》的调研相关工作。加强市场监管法治工作研究,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出台一批涉及重点领域、重要程序以及监管执法一线迫切需要的制度性文件,确保及时为全省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和法制工作提供遵循和依据。
(三)全面推行清单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全省一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建设任务,进一步加强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的动态调整和公布实施。按要求全面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实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等目录清单管理制度。
(四)继续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化解行政执法争议和风险,依法认真应对复议案件。建立复议诉讼案件定期统计、分析、情况通报制度,组织开展复议诉讼案件交流研讨,不断提高全系统复议应诉工作水平。
(五)持续推进普法宣传。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八五”普法规划有关要求,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市场监管法治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以高质量普法服务新发展格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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