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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管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努力找准市场监管工作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的结合点、切入点,以乌梁素海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为抓手,聚焦农用薄膜产品质量监管,打好监督抽查+质量提升“组合拳”,营造全社会共治的良好舆论氛围,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健全管理制度,加强质量基础
主要领导抓,制定产品质量治理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严禁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和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农用薄膜,从严查处生产、销售不达标产品行为。同时督促企业依照法律法规、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建立独立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配备专职质检人员,建立检验设备运转有效、产品追溯记录完备的质量管理体系。一是生产企业生产工艺符合质量保证体系工艺文件要求,采用成熟的生产技术,满足产品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标准的要求。二是生产企业拥有完善的检测手段规程和检测设备,配备的产品出厂检测设备,未经检验的产品不得出厂销售,出厂产品合格率达到100%。三是生产、销售企业依法建立销售记录制度并如实记录。近年来,在针对农用薄膜行业的专项治理行动中,共计帮助全市19家农用薄膜生产企业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55项,有效遏制了农资市场上非国标农用地面覆盖薄膜销售现象。
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监督抽查
紧紧围绕春耕备耕期间农资产品质量安全和“控膜”要求,重点对农用薄膜开展监督抽查,特别是将近年来涉及质量问题隐患多的农用薄膜生产、销售企业作为主要抽查对象,加大抽检力度,同时依法加大后处理和处罚力度,严防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农资产品流入市场,严禁生产企业以劣质再生塑料为原料生产农用薄膜等相关产品。监督抽查结果和后处理结果及时通报、反馈至有关部门。对存在问题的农用薄膜产品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复查仍不合格的企业,依法处理,并列入重点监管产品持续进行跟踪监督抽查。2021年,农用薄膜抽检65批次,处理不合格案件32件。2022年,抽检82批次,处理不合格案件30件。2023年,抽检90批次,处理不合格案件14件。2024年抽检100批次,处理不合格案件9件。通过逐年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倒逼企业提升产品质量,产品合格率显著提升,产品质量得到有效保障,消费者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从严规范行业,加强监督检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对全市农资产品生产、销售企业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覆盖重点监管,开展源头管控治理。综合运用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监督抽查等措施,集中力量开展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行为。并采取集中约谈、个别约谈、现场约谈等方式约谈农资产品生产、销售企业,要求企业签订依法经营承诺书。近年来,专项治理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近900余人次,检查企业432家次,特别是对全市19家农用薄膜生产企业进行全覆盖重点检查,累计约谈生产、销售企业70家次。专项治理以来,农用薄膜行业得到有效规范,生产、销售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明显增强。
做好助企纾困,开展巡回问诊
结合各农用薄膜生产、销售企业实际,围绕保质量、保供给、保安全,积极开展“助企纾困”工作,发挥质量监督帮扶“巡回问诊”作用,联合市质量计量检验检测中心技术人员,组成质量技术帮扶团队深入帮扶企业进行现场“巡回问诊”,针对近几年监督抽查、现场检查、风险监测过程中发现的产品质量不达标问题。摸清农用薄膜重点质量问题,找准质量问题症结,找出影响整个行业产品质量的关键因素,通过召开产品质量分析会等方式,解决企业个性质量问题和行业共性质量问题,解决行业通病和质量短板。同时,聚焦长期困扰我市农用薄膜产品质量提升的关键性环节,为企业提供产品质量、技术标准咨询服务。在原材料进货验收、产品质量生产过程、产品出厂检验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解决企业生产技术难题。“巡回问诊”坚持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导向,针对帮扶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分析问题根源,出具质量问题“诊断书”。邀请技术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社会责任感强的质量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帮助农用地膜生产企业制定通用的质量管理制度,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提升企业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能力,补齐企业发展农用地膜产业质量短板和竞争力,促进我市农用地膜生产企业高质量发展。近年来,累计帮扶生产、销售企业70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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