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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人民政府安委会,省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深刻汲取四川省自贡市九鼎百货大楼“7·17”重大亡人火灾教训,集中解决“生命通道”占用、堵塞、封闭等问题,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自即日起至9月30日,在全省组织开展“畅通生命通道”再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重点场所
(一)人员密集场所:公众聚集场所(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医院门诊楼、病房楼,学校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二)“九小场所”:小购物、小餐饮、小住宿、小公共娱乐、小休闲健身、小医疗(养老、福利)、小教学、小生产加工、小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储存场所,以及新业态新领域等其他小型生产经营场所;
(三)其他公共场所:文物保护单位、剧本娱乐场所、办公场所、培训场所、地下轨道交通、施工临时用房等;
(四)居住场所:住宅小区、公寓楼、群租房等;
(五)厂房仓储场所:厂房、仓库、物流仓储、家庭作坊等。
二、检查重点问题
(一)占用、堵塞或封闭、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二)平时需要控制人员随意出入的安全出口、疏散门或设置门禁系统的疏散门,未能保证火灾时从内部直接向外推开,未在门上设置“紧急出口”标识和使用提示;
(三)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进行电动自行车充电;
(四)未按照有关规定施划消防车通道和登高操作场地的标线、标志并设置警示牌;
(五)在消防车通道上违规设置构筑物、限高栏、固定隔离桩等障碍物,在消防车通道与建筑之间违规设置树木、架空管线、广告牌、装饰物等妨碍消防车操作的障碍物;
(六)在消防车通道上违规设置停车泊位、违法违规停放车辆;
(七)在采用封闭式管理的消防车通道出入口,未落实在紧急情况下立即打开的保障措施;
(八)在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上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九)在竖向管井、敞开式外连廊违规堆放可燃杂物。
三、检查开展方式
本次“畅通生命通道”再检查由各级消防救援机构牵头,采取“单位场所自查、县级集中检查、市级交叉互查、省级督导暗访”的方式开展,四个层面交叉进行、同步推进。
(一)单位场所自查。各地要广泛宣传发动,全面压实单位场所(含住宅小区,下同)业主、使用方或委托管理单位的主体责任,指导单位场所紧盯9项重点检查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改,自觉畅通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主动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的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鼓励拆改其他场所防盗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彻底清理竖向管井、敞开式外连廊等重点部位可燃杂物。
(二)县级集中检查。各县(市、区)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消防救援机构要发挥好牵头作用,组织相关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谁靠近谁负责”要求,对照5类重点场所开展一轮全覆盖检查,严查9项重点问题,分区域、分类别建立问题清单,逐一督促整改到位。
(三)市级交叉互查。各市消防救援机构牵头制定交叉检查方案,组织各县(市、区)成立交互检查组,邀请市有关部门人员和消防专家参加,开展县(市、区)交叉互查。每个县(市、区)抽查单位要涵盖5类重点场所,且检查数量不得少于20家,发现问题隐患及时向相关县(市、区)反馈,并报各市消防救援机构备案。
(四)省级暗查暗访。省消防救援总队牵头组织省有关部门、单位和消防专家成立暗查暗访组,采取 “四不两直”方式,对各市开展穿透式现场检查。对工作敷衍、推动缓慢的地方和部门,予以通报批评、约谈警示;对发现的违法违规企业(单位)和典型违法违规行为,一律在省级主流媒体曝光;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及时移交当地,督办整改到位。
四、检查工作要求
(一)坚持统筹推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畅通生命通道”再检查与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等重点任务统筹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努力破解制约“生命通道”畅通的根源性问题。
(二)严格检查标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综合运用执法检查、媒体曝光、舆论监督、信用监管等措施,对占堵锁闭“生命通道”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处罚,增强震慑力;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依法果断采取关停、查封等措施,严防引发事故;对拒不改正、多次违法或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个人),依法纳入消防安全严重失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三)广泛宣传发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发布通告、媒体报道、案例警示等多种方式,广泛发动单位场所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引导居民群众自觉保持“生命通道”畅通。要加大举报奖励力度,鼓励群众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网站、来信来电等方式,举报占堵锁闭“生命通道”的违法违规行为,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各市、省有关部门再检查情况,请及时报送省消防救援总队。
联系人:郭均;电话:0531-85124203;
邮 箱:sdsxfaqwyhbgs@shandong.cn。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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