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安全生产资讯网!

首页

致全省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倡议书

时间:2024-07-12 来源: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在知识产权保护格局中,商业秘密是企业最核心和最具竞争力的无形资产。为筑牢商业秘密保护防线,增强重点产业创新能力,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青海省市场监管局向全省企业发出如下倡议:

  一、重视商业秘密 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企业是“商业秘密保护第一责任人”,要重视技术秘密、经营策略、供应商与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的保护,将商业秘密保护纳入整体发展战略与管理体系中,与专利保护统筹结合,科学谋划知识产权布局,切实防范可能泄露商业秘密的风险因素。

  二、完善保密措施,健全内部管理制度

  按照产业特点和自身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建立健全完善的商业秘密保护内部管理制度,强化硬件保障,健全管理规则,明确安全责任,从源头防止泄密事件发生,在企业内部形成尊重商业秘密、主动维护商业秘密的良好氛围。

  三、诚信守法经营,净化竞争生态环境

  恪守商业道德、履行社会责任,尊重和保护他人的商业秘密。在开展技术研发、产品创新、客户拓展时,不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使用或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严格执行竞业禁止和相关保密协议,保障行业人才正常流动,引领行业健康发展。

  四、坚持创新发展,增强市场竞争优势

  从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实现高质量发展需求出发,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将企业发展与国家战略紧密结合,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提升企业创新力和竞争力,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五、强化维权意识,健全保护体系

  将自我保护与外部保护有机结合,充分运用行政救济、司法救济等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积极参与商业秘密保护行业标准、行为指引等制度规则的研究制定,推动健全商业秘密保护体系。

  保护商业秘密就是保护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积极回应企业维权诉求,加大对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让我们携手,自觉做公平竞争的践行者和维护者,共同营造我省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原文链接:http://scjgj.qinghai.gov.cn/Article/FormDetailsSJJ?Article_ID=698FD868-408A-4B69-924B-6BD0D7E33647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隔线----------------------------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安全生产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安全生产资讯网 aqsc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61082293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中农兴业资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