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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应急】浏阳烟花处罚案例获评全国2023年度安全生产优秀执法案例

时间:2024-06-19 来源: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作者:佚名

  近日,应急管理部评选确定了2023年度安全生产优秀执法案例及2021年以来在执法案例报送方面表现突出的省级优秀单位,湖南省浏阳市应急管理局对某烟花厂行政处罚案入选优秀案例。

  2023年1月4日,长沙市浏阳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大瑶镇某烟花厂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存在以下问题:一、未建立外来人员和车辆出入厂(库)区登记制度;二、6号成品库和13号包装车间疏散通道未保持畅通;三、超定量储存:65号药饼中转1.1-2级,超药量120公斤;64号药饼中转1.1-2级,超药量120公斤;63号黑火药中转1.1-2级,超药量100公斤,不符合《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2012)第4.5项规定;四、13号包装车间超定员作业(危险等级1.3级,限员24人,现场26人作业),不符合《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2012)第4.5项规定;五、违规改变工房用途,职工在6号成品库和9号无药材料库内进行包装作业,不符合《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2012)第4.3项规定。按照《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规定,均属重大事故隐患。

  浏阳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一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对该企业违法行为分别裁量、合并处罚,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人民币9.8万元的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胡某处人民币0.2万元的罚款。

  省应急厅相关处室负责人表示,本案中烟花爆竹企业存在超定员、超定量生产,违规改变工房用途等违法行为,主要原因在于企业“重生产、轻安全”理念,为赚取更多利润超负荷超能力生产,不顾企业、人员安全,既增加了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风险,又不利于整个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必须重拳出击、严厉查处。


原文链接:http://yjt.hunan.gov.cn/yjt/xxgk/gzdt/sxgz/202406/t20240618_333300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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