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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有关单位:
为加快提升全省重点县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水平,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持续开展全省危险化学品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工作的通知》(鲁安办发〔2022〕16号),按照《山东省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整治提升专项行动总体工作方案》和2023年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安排,参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的做法,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决定自2023年10月至2024年5月,组织对全省16个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开展专家指导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按照“专家指导服务、推动工作落实、破解难点堵点”的原则,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助力安全生产工作。推动重点县全面落实《山东省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整治提升专项行动总体工作方案》和2023年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安排,深入开展事故易发环节的排查整治,实施“一县一策”、“一园一策”、“一企一策”,为地方政府监管部门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安全管理与技术专家,严密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有效提升重点县安全治理能力。“抓两头、带中间”,选树培育标杆企业、示范引领其他企业,帮扶整治较差企业、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二、指导服务主要内容
(一)第一轮
1.宣贯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宣贯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八抓20条创新举措,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解读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指南,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省应急厅近年来制定出台的《山东省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方案》《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总监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等系列规范性文件,指导重点县、化工园区及其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法律意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各项工作要求。
2.推动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从政府和企业两个层面,推动及核查重点县率先落实《山东省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整治提升专项行动总体工作方案》和2023年应急管理部和我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等工作任务。
企业层面主要包括:1.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生产责任履职情况;2.分管生产、设备、技术等其他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履职情况;3.安全生产管理情况;4.安全生产诊断情况;5.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6.本质安全改造提升情况;7.高危领域安全风险治理情况;8.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管控情况;9.特殊作业、开停车、试生产和变更管理等情况;10.外来施工队伍、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情况;11.从业人员学历资质达标情况。12.老旧装置及设备带“病”运行情况等。
政府层面主要包括:1.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2.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情况;3.驻点监督开展情况;4.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5.事故易发多发环节排查整治情况;6.“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工作情况;7.安全教育培训情况;8.项目审批安全红线把守情况;9.执法检查宽松软整治情况;10.“打非治违”工作开展情况;11.化工园区整治提升情况;12.高危作业场所限制人数落实情况等。
具体内容要求详见《山东省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整治提升专项行动总体工作方案》《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总监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关于印发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分管生产、设备、技术等其他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等6类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的通知》《化工安全技能实训基地建设指南(试行)》和《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企业装置设备带“病”运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6个方案的通知》《山东省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方案》《关于严密管控山东省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高危场所人员聚集安全风险的通知》《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企业智能巡检机器人系统建设与应用指南(试行)》等相关文件规定。
3.推动重点县加快“四个一”建设。一是强化重点县危化品监管体制和监管力量建设,配足配强人员,建设一只高水平的危化品监管队伍,提升安全监管能力。二是推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家指导服务工作规范》,指导帮助重点县打造一支本地化专家队伍,建立完善专家队伍工作制度,有效开展日常技术支撑和定期指导服务。适当增加地方专家跨区域互动机会,实战提升。三是推行《化工企业培训空间建设与应用指南》,指导帮助重点县规模以上企业建设一个线上线下融合的职工培训空间,开展职工培训。组织重点县企业及从业人员,每天利用“化危为安”APP参加学习答题,每两周参加线上讲堂培训。四是推行《化工安全与技能实训基地建设指南》,指导帮助重点县通过区域共建模式,建设或投用依托重点企业、政府支持、服务本级区域的化工实训基地。
4.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指数评价。参照《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安全生产综合指数评价体系(试行)》,对重点县的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企业整改率、行政处罚率、安全事故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量化打分。
5.培育示范县和标杆企业。根据专家指导服务情况和重点县“四个一”建设、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初步选取管理基础较好、工作推进扎实的重点县进行重点培育,每个县选取2-3家标杆企业,进行重点帮扶。
(二)第二轮
1.复查第一轮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对第一轮专家指导服务发现的问题进行“回头看”,复查第一轮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重点查看企业是否真正解决了问题、是否从源头上消除了隐患,是否做到举一反三、排查治理。
2.开展专家指导服务成效“回头看”。随机抽查其他企业,检查其他企业第一轮同类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带动其他企业举一反三,消除同类问题造成的安全隐患,推动企业建立问题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3.实施“一县一策”“一园一策”“一企一策”精准帮扶。根据各重点县的安全监管状况、化工园区的产业实际和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征求各重点县需要开展的服务项目需求,结合情况,选取一个或者几个行业,开展有针对性的指导服务,实施“一县一策”“一园一策”“一企一策”精准帮扶。
4.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指数评价。对重点县的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企业整改率、行政处罚率、安全事故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最终得分。对综合评价排名靠前的列为示范,排名靠后的通报警示,并将其列为问题突出的重点监管地区,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整改提升。
5.培育示范县和标杆企业。对第一轮初步选择的示范县和标杆企业进行全方位指导帮扶,最终确定示范县和标杆企业名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开展“结对子”“手拉手”,促进各重点县、企业之间典型经验交流,促进共同提升。
6.抓好指导服务发现问题的整改闭环和结果运用。对每个重点县指导服务发现问题集中反馈,剖析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指导现场核查的重点县、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形成“一县一策”“一园一策”“一企一策”整治提升方案;将有关问题移交市级应急管理部门督办,市、县(园区)应急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做到闭环管理;对交办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复核,针对共性问题和重大隐患,研究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评估工作成效。
三、时间安排
本年度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工作分两轮完成。第一轮以宣贯检查、发现问题为主,原则上2023年12月底前完成;第二轮以精准指导、培植标杆为主,原则上2024年5月底前完成;确定2家第三方安全服务机构,每家分派8个重点县,各成立专家组,开展指导服务工作。
四、方式步骤
(一)成立专家组。组织熟悉安全管理、工艺管理、设备管理、电气管理、仪表管理等方面的专家,成立若干个专家小组,每组至少5名专家、1名联络员,其中,专家组长从省应急管理专家库中遴选水平高、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专家担任。
(二)制订宣贯课件和检查表。第三方安全服务机构组织专家根据主要任务及要求,制定专家指导服务宣贯课件,分企业层面和政府层面分别制定检查表。
(三)开展专家培训。召开培训会议,原则上安排在开展指导服务的前一天,专家组成员、联络员等参加。根据制定的宣贯课件和检查表,对相关专家进行培训。
(四)进行指导服务。每轮专家指导服务开始前,要分别编制政府层面和企业层面需准备的迎检资料清单,各专家组按照专业分类,对企业内部管理及现场安全进行服务指导,对企业安全管理、工艺管理、设备管理、仪表自动化管理相关现状进行资料查阅和现场检查,形成检查记录并进行汇总,每个县抽查4-5家企业。实行以上带下,带动地方专家提升安全专业水平。
(五)及时汇总反馈。每轮专家指导服务结束后,各组长负责将当地检查评估内容汇总后编写本轮次指导服务工作报告,于指导服务结束后一周内提交。并汇总整编为该轮次整体报告报省应急厅,然后反馈至各市应急局、县应急局以及接受指导服务的企业。总报告编制原则上于2024年5月底前完成。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检查指导。参加指导服务的专家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问题导向,高质量完成指导服务任务。在指导服务过程中应主动与企业交流沟通。在提出问题的同时,应根据企业需求,提供问题整改的标准规范、政策文件等依据或技术咨询,帮助企业高质量完成整改工作。要突出重大风险精准防控,切实发挥行业专家优势,展现高水平、高标准、严要求,确保全面摸清底数现状、深入排查风险隐患、完善制定针对性的“一县一策”、“一园一策”、“一企一策”。
(二)严格工作纪律。参加指导服务的专家要积极热情开展指导服务工作,严明工作纪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严格保守指导服务工作中涉及到的企业技术、商业、信息秘密,按要求认真做好疫情防护工作,树立专家的良好形象。
(三)强化整改督办。各市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指导重点县积极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各重点县应急管理部门要根据专家组反馈的问题隐患清单,形成隐患整改和行政执法的交办事项,督促企业限期落实整改,形成闭环。对整改落实不力、工作推进迟缓、任务落实不到位的重点县和企业,严格通报约谈,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加强宣传曝光。各市、县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协调媒体加强对专家指导服务工作的宣传,报道经验做法,曝光重大隐患整改不力、进展缓慢的典型,积极营造良好氛围。
各市、重点县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配合本次专家指导服务工作,提供必要保障,并填写《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工作联络员表》(附件3),于2023年10月26日时前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whc805@163.com。
附件:1.全省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名单
2.全省危险化学品重点县服务分组情况
3.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工作联络员表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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