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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委关于2023年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和计量标准专项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3-10-26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作者:佚名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和计量标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2023年7月至9月,市市场监管委组织对我市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以下简称,机构)和在滨海新区、东丽区和自贸区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证照分离”改革试点企业(以下简称,试点企业)及其计量标准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依照《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计量标准考核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专项监督抽查“双随机”工作实施细则》《计量标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指南(试行)》(市监计量发〔2022〕20号),2023年7月,市市场监管委组织对本市7家机构和19家试点企业开展了随机抽查,同时抽查计量标准311项。检查重点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JJF1069-2012)和《计量标准考核规范》(JJF1033-2016)中有关要求,并对证书(报告)签发人进行了笔试。

  二、主要问题

  本次检查发现被检查机构和试点企业在制度建设、能力建设、行为规范、数据证书方面,以及在计量标准保存、使用、维护与管理方面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和缺陷,尤其是试点企业问题较为突出。主要表现在:一是计量管理制度不完善、对计量法律法规和质量方针与目标不熟悉、环境条件不符合规程要求、缺少培训计划和培训记录、原始记录不完整、证书与原始记录信息不一致等问题。二是计量标准器与设备配备不满足规程要求、计量标准器与配套设备未溯源或溯源不连续、计量标准未进行重复性试验和稳定性试验或重复性试验方法错误、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信息与计量标准考核证书不一致、环境条件和设施不满足相关规程规范要求、计量履历书未及时更新等问题。检查情况详见附件。

  三、后处理情况

  按照即查即改的原则,目前已有23家机构和试点企业提交了整改报告,并得到了检查组确认。对于3家未按时完成整改的试点企业已移交其所在地区市场监管局落实后处理工作。

  

  附件:2023年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和计量标准专项监督检查情况

  

  

  2023年10月24日

  

  

  

  

  

  附件:

   附件 2023年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和计量标准专项监督检查情况.xlsx


原文链接:http://scjg.tj.gov.cn/tjsscjdglwyh_52651/zwgk/zfgznew/bdwwjnew/gzwjnew_1/202310/t20231024_64387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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