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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场监管局强力推进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

时间:2022-12-25 来源: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是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对于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今年以来,省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若干措施》,着力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各项工作有力推进。

  

  加快夯实市场体系基础制度

  

  完善和落实产权保护制度。制定印发《青海省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规划实施2022年度工作要点》《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年度实施方案(2022)》《青海省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的若干措施》《青海省强化知识产权纠纷在线诉调对接工作的意见》等意见措施,纵深推进2022年知识产权工作高质量发展。出台《青海省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实施意见》,着力完善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指导,完成2021年度市州知识产权保护绩效考核工作。加强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高规格举办青海省领导干部知识产权保护专题培训班。

  

  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印发《贯彻落实〈青海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将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严格落实“非禁即入”,促进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全面施行《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进一步缩短注销登记时间,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1个工作日内办结,助推市场主体“快出”。转发《企业注销指引(2021年修订)》,持续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

  

  落实公平竞争制度。印发《市场监管部门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若干措施》,强化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统筹协调机制。落实《青海省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制度(试行)》,进一步规范涉及公平竞争审查的投诉、举报工作。印发《青海省建立涉企收费治理长效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建立我省省级涉企收费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全年清退多收费用671.2万元。聚焦民生、新消费领域和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中侵犯知识产权、虚假宣传、商业诋毁、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问题,组织开展2022年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全年立案查处商业贿赂案件 1起,仿冒混淆案件1起,虚假宣传案件2起。

  

  持续改善提升市场环境和质量

  

  高效提升商品和服务质量。高规格召开全省质量发展大会,表彰第五届青海省质量奖和提名奖获奖组织、个人。推进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引导企业声明公开更高质量标准,507家企业累计上报1900余项产品和服务执行标准。支持企业参与制定《青稞》《白酒质量要求第2部分:清香型白酒》《公法线千分尺》等国家标准。积极开展商标品牌培育宣传工作,截止三季度,全省新增有效注册商标9600件,注册商标累计达到66928件。“藏毯”(青海产区)、“玉树虫草”2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被列入为全国指导名录,“柴达木枸杞”“湟中燕麦”入选中欧保护协定。同时,大力开展“严标准育品牌优环境提质量服务‘四地’建设”、“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柴达木枸杞 品质卓越·自然天成”、“热贡·中国唐卡艺术之乡”等公益宣传活动。

  

  强化消费维权保护。召开青海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审议《青海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职责》《青海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完善消费纠纷在线解决机制,引导市场主体成为ODR(经营者在线解决消费纠纷)企业,进一步提高消费纠纷处理效率、降低投诉成本和行政成本。全省已申请开通ODR企业60家,受理ODR企业投诉836件,和解成功率为90.2%。探索建立维权处理结果消费者反馈评价机制,借助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已实现消费者通过电脑、手机APP、微信公共号、微信小程序等多渠道投诉、举报事项在线评价功能。

  

  加强网络市场监管。制定《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合规指引》,进一步督促网络交易平台全面履行主体责任。以落实“亮照、亮证、亮规则”为重点内容,组织开展“百家电商平台点亮”行动,着力破解平台主体信息和规则不明问题。省内各电商平台积极健全管理机制和交易规则,平台功能逐步完善,平台内经营者亮照亮证率达90%以上。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重点检查电商平台审查核验、信息公示、登记备案、制度建立等主体责任履行情况,检查结果同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青海)进行公示。

  

  构建完善的现代化市场监管机制

  

  高效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报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青海省省级部门(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2022版)》,印发《青海省市场监管领域省级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2022版)》,并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全力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在全国率先印发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办法、实施方案,形成了具有青海特色的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工作机制。先后出台电梯维保、重点工业产品、食品经营、特殊食品领域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办法,以通用型指标评分占40%、专业型指标评分占60%的评分方式,对各重点领域企业进行信用风险评分,在全国率先实现了重点领域信用风险分类“全覆盖”。

  

  构建依法诚信的监管与自律机制。印发《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修复管理暂行规定》,实现失信信息“能修尽修,应修必修”。同时,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改进信息系统,使信用修复各环节衔接流畅、操作方便。实施信用修复法定代表人约谈制度,加强对失信企业诚信经营教育和登记注册、信息公示知识宣传解读。全年全系统已修复市场主体行政处罚信息15条、经营异常名录(含个体工商户异常标记)信息1.3万余条、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24条。

  

  健全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加大团体标准培育力度,健全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引导社会团体制定更多满足技术创新、市场需求的团体标准,不断扩大市场标准供给,全省各类社会团体发布《流动金融服务车服务管理要求》等140项团体标准。严格落实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加强对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认证活动监管,开展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省级监督抽查,对适用自我声明评价方式的产品,企业依据《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我声明实施规则》完成自我评价。深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全面实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制度,围绕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及特色生物产业等重点领域,积极培育技术有特长、服务有特色的专业化检验检测机构,全面提升检验检测市场专业化服务能力,有效促进检验检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原文链接:http://scjgj.qinghai.gov.cn/Article/FormDetailsSJJ?Article_ID=04D27E88-14DF-439C-8812-856274A98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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