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安全生产资讯网!

首页

青海省医药零售行业协会关于规范价格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的倡议书

时间:2022-12-25 来源: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全省医药零售企业:

  为保障药品供应,规范价格行为,满足群众用药需求,确保公众健康,现向全省医药零售企业发出如下倡议:

  一、主动践行社会责任。充分发挥药品供销渠道优势,积极组织货源,全力保障药品及相关防疫物资的供应。零售药店坚持正常运营,不随意关停。加强质量管理,确保药品及相关防疫物资的质量安全。

  二、依法确定药品价格。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质价相符原则,依法合理确定药品价格。不借疫情提高医药用品销售价格;不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强制搭售、哄抬价格。

  三、严格执行明码标价。销售的医药用品标明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等信息,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不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四、坚决禁止价格欺诈。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实施虚假折价、虚假价格比较、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

  五、倡导安全合理用药。要加强科学防疫、安全合理用药宣传,要按照医嘱、处方或者说明书对症购药使用,引导消费者理性购药。

  六、加强自身防护。一线员工要加强自身防护,做好消杀等相关防护措施。

  七、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凡发现有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捏造散播涨价信息、串通涨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要积极投诉举报。

  我们相信,在全省有关部门的领导下,通过医药零售行业的积极努力,共同维护好医药零售行业价格秩序和良好的发展环境,为保障人民健康、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做出贡献!

  

  

  青海省医药零售行业协会

  2022年12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scjgj.qinghai.gov.cn/Article/FormDetailsSJJ?Article_ID=2DA66762-06C9-4DD9-BB26-3CB95A609B5D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隔线----------------------------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安全生产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安全生产资讯网 aqsc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61082293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中农兴业资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