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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专项整治为抓手 全力提升食品及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时间:2022-07-05 来源: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为深入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结合“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相关要求,近期,海东市市场监管局迅速行动,立即开展农贸市场销售领域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打造安全放心、诚信经营、勤俭节约的食品经营环境,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打下坚实基础。

  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对标对表落实创城相关要求,督促市场开办者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入场销售户开展巡查、自查,加强食品及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全面治理农贸市场开办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不全、落实不到位、销售和贮存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的环境、设施、设备等不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等问题,全面压实市场开办者的主体责任。同时督促场内经营户守法经营、文明经营,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做到铺面、货台、摊位摆放整齐及保持全日整洁卫生,店前、店内、摊前、摊后垃圾、杂物做到自产自清。

  严格规范经营行为。要求经营主体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记录制度,对有批发业务的经营主体督促其规范使用销售凭证和进货台账;严禁销售过期变质、标签标识不规范、“三无”等问题食品;严格落实“两证一报告”制度,特别加强市场生鲜肉及进口冷冻食品的检查,重点检查肉品质量、进口产品通关证明、产品合格证明等情况,确保食品来源合法、流转清晰、去向明确;定期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确保食品及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加大日常检查力度,对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及食用农产品以及其经营者,予以严肃查处。涉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及时通报相关信息;涉及犯罪的,按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对同一市场或经营单位多批次检出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或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同一问题反复发生的,依法从严从重查处。

  加大创城宣传氛围。因地制宜利用公示栏、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持续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反对浪费、诚信建设等宣传,不断提高市场经营户和消费者参与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的积极性,真正做到创建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活动宣传到户、宣传到人,努力营造创城的良好氛围。

  食品安全关系万户千家。海东市市场监管局将以“社会认可、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加大对市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处罚力度,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有效执行到位,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高全市农贸市场食品及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打造放心安全的消费环境,全面提升人民群众食品安全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原文链接:http://scjgj.qinghai.gov.cn/Article/FormDetailsSJJ?Article_ID=E14D9D5C-FB34-4EE9-8243-3EBD5559A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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