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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食品安全“你点我检”第四期活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07-05 来源: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陕市监发〔2022〕248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食品安全

  “你点我检”第四期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管局:

  根据《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的通知》(陕市监发〔2022〕46号)安排,特制定《2022年全省食品安全“你点我检”第四期活动方案》。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并广泛发动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和转发调查问卷海报(二维码见附件)。工作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和省局联系。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波, 029-86138312;李胡月雯,18049226834。邮箱:937185228@qq.com

  附件:食品安全“你点我检”2022第四期调查问卷海报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30日

  

  2022年全省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第四期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食品安全“你点我检”——走进民俗村等热门食品消费聚集地。

  二、活动时间

  1.7月上中旬。

  2.省局于6月30日前,发布第四期“你点我检”调查问卷小程序。

  3.7月3日前,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广泛推送调查问卷小

  程序。

  4.7月4日,省局将意见征集结果通报各市局。

  5.7月15日前,各地根据意见征集结果,结合疫情防控

  要求和当地实际,积极组织开展线上或线下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和抽样检验活动。

  三、活动要求

  1.严格遵守属地有关疫情防控要求。

  2.紧紧围绕主题开展活动。

  3.省局根据调查问卷结果确定省级抽检地(民俗村等热门食品消费聚集地)并通报各市局。

  4.各市、县局应遵循与省级抽检地(民俗村等热门食品消费聚集地)不重复的原则,结合调查问卷结果以及当地实际开展抽检工作。

  5.为方便开展相关统计分析,各市、县局在国抽系统建立“你点我检”抽检计划时,名称中要体现“你点我检”。

  6.各市级局要认真组织好辖区内该项工作,并于7月25日前将本市(含所辖县区)总体活动开展情况报送省局。

  

  附件

  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2022第四期调查问卷海报

  

  





原文链接:http://snamr.shaanxi.gov.cn/info/1467/1806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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