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安全生产资讯网!
5月26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就《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进行解读。
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宣传司副司长耿欣: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大家下午好!欢迎出席今天的专题新闻发布会。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有关部门批准发布《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以标准为抓手,推动治理过度包装乱象,倡导“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为做好有关标准解读工作,介绍有关工作进展,我们今天邀请到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司长刘洪生先生,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一级巡视员张晓峰先生,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副局长南军先生,食品生产司副司长黄敏女士,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王振宇先生,请他们为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下面,先请刘洪生司长介绍有关工作情况。
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司长刘洪生: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倡导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促进月饼和粽子产业高质量发展,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近日批准发布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下面,我就标准修改单相关情况作简要介绍。
月饼和粽子的包装具有保护商品、方便储运、引导消费等功能。但过度的包装既浪费了资源能源,又增加了消费者负担,产生的包装废弃物更是对环境造成了污染,需要加以规范和引导。去年修订发布的GB 23350-2021标准,规定了食品和化妆品的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包装成本等方面的技术要求,涵盖了糕点、酒类、茶叶、饮料、保健食品等31类食品。与其他食品相比,月饼、粽子的过度包装问题仍相对突出,存在包装层数过多、包装空隙过大等问题,个别甚至还存在使用贵重材料、混装高价值的商品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对月饼和粽子包装要求再细化、再加严。为让月饼、粽子包装“瘦身”和“轻装上架”,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组织相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技术机构,制定发布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实施日期为2022年8月15日。
修改单具体内容包括:一是减少包装层数,将月饼和粽子的包装层数从最多不超过四层减少为最多不超过三层。二是压缩包装空隙,必要空间系数是包装空隙的核心指标,反映了包装紧凑程度,数值越小表示包装空隙越小。此次将月饼的必要空间系数从12降低为7,相当于包装体积缩减了42%;将粽子的必要空间系数从12降低为5,相当于包装体积缩减了58%。三是降低包装成本,对于销售价格在100元以上的月饼和粽子,将包装成本占销售价格的比例从20%调减为15%;对于销售价格100元以下的月饼和粽子,包装成本占比保持20%不变,其中包装成本一般指食品企业与包装企业签订的包装采购价格,销售价格一般指食品企业与销售企业签订的合同销售价格;同时要求包装材料不得使用贵金属和红木材料。四是严格混装要求,规定月饼不应与其他产品混装,粽子不应与超过其价格的其他产品混装。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有关部门,扎实做好宣传贯彻标准的相关工作。一是系统开展宣贯培训,引导生产企业尽快执行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标准和修改单要求。二是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及时曝光、形成震慑。三是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倡导绿色消费,引导消费者不选购过度包装的产品,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贡献力量。
谢谢大家!
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宣传司副司长耿欣:谢谢刘司长。下面进入提问环节,提问前请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新闻记者: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建设,绿色消费也正加快成为消费主流,第1号修改单针对月饼和粽子的过度包装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如何通过修改单的实施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司一级巡视员张晓峰: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在多个场合多次强调要坚持节约优先,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十九大报告也明确要求“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商品过度包装一方面浪费自然资源,另一方面又产生大量包装废弃物,对环境造成污染。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倡导绿色消费理念,构建节约型社会,进一步遏制月饼和粽子存在的过度包装现象,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制定了本修改单。围绕修改单的实施,为进一步推动月饼和粽子行业高质量发展,我们将从以下方面开展相关工作:
一是做好标准宣贯解读。本次标准修改并不是限制行业的发展,而是为了更好地规范和引导行业高质量发展,推动月饼和粽子回归其食品属性。我们将会同市场监管总局通过报纸、广播电视、新媒体、网站留言等多渠道做好修改单的宣传、解读和答疑相关工作,并组织有关单位面向生产和销售企业开展培训活动。
二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作为标准实施的主体,月饼和粽子生产企业要提高认识,履行好社会责任,尽早贯标、用标和达标,严格按照《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标准和本修改单要求组织生产,主动作为,提升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不断优化产品供给,向市场提供更加优质、更加绿色低碳环保的产品,持续提升行业发展水平。
三是宣传普及绿色消费理念。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引导,让人们真正理解绿色消费的内涵,纠正认识误区,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鼓励消费者自觉开展绿色消费,购买适度包装商品。
人民日报海外版记者:前期总局在过度包装执法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今后又有什么安排?
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副局长南军:谢谢您的提问。大家都知道,商品过度包装已偏离商品本质属性,不仅造成资源浪费,而且影响良好社会风尚。我国作为人口大国,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对保持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市场监管总局一直高度重视过度包装治理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配合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采取一系列具体措施。特别是在2020年9月1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施行后,总局组织指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加强监管和执法,纠正、查处了一批商品“过度包装”违法行为。今年4月28日,我们公开曝光了2021年以来查处过度包装违法6起典型案例,分别是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山东德兴堂阿胶制品有限公司生产过度包装阿胶糕案、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宁波欧尚超市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澄浏店销售过度包装燕窝饮品案、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宣汉当春茶业有限公司销售过度包装茶叶案、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南京悦家超市有限公司中央公园店销售过度包装西洋参含片案、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查处通用磨坊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销售过度包装冰淇淋案、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丝芙兰(上海)化妆品销售有限公司销售过度包装香水案。同时,我们将过度包装执法纳入2022年民生领域“铁拳”行动进行部署,统筹全国市场监管执法力量加大打击力度,对过度包装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为了做好过度包装治理工作,市场监管总局成立由13个司局和单位组成的治理过度包装行动协调联络机制,采取了多种形式开展过度包装治理工作。比如在线组织行业协会、食品生产企业开展公开承诺活动;共同向广大经营者与消费者发出倡议;召开《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国家标准宣贯会,对标准进行解读。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研究制定市场监管部门的行动方案,配合发展改革委持续有序推行过度包装治理工作。按照《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国家标准和1号修改单,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开展执法工作,加大对重点时段、重点场所、重点区域监督检查力度,尤其是对月饼、茶叶、保健品、化妆品等重点商品,加大抽检、网络监测、广告和价格监管力度,对于过度包装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以点连线带面,对生产销售环节进行全链条查处,依法纳入信用惩戒机制。同时,联合相关行业协会、新闻媒体加强宣传引导,也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对过度包装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共同营造简约适度、低碳环保、绿色发展的良好氛围。
凤凰卫视记者:据媒体报道,2021年,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商品过度包装计量监督抽查。检查发现,蜂产品、茶叶的过度包装问题发现率超过20%;方便食品、糖果制品的过度包装问题发现率在10-20%之间;乳制品、糕点、固体饮料、肉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等5种食品的过度包装问题发现率约在10%。针对食品过度包装的问题,市场监管总局下一步要如何发力?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司副司长黄敏: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当前,“安全实用、节约资源、绿色简约、消费友好”的食品包装理念还没有成为食品生产企业普遍的行动自觉,主要表现为产品包装层次过多、包装空隙过大、选材用料过度、包装成本过高等。这种现象在月饼、粽子、蜂产品、茶叶、酒类等礼盒装食品表现的尤为突出,甚至有的企业舍本逐末,重“颜值”轻“品质”,人民群众反映十分强烈。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深入开展食品过度包装治理,督促食品生产企业严格遵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规定,促进食品行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强化企业责任。企业是治理过度包装的第一责任人。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主动作为、履行责任,认真开展自查,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优化产品包装设计,加强包装材料管理,强化供应商审核,不断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管控水平。持续提升产品创新研发能力和生产工艺技术水平,积极开发满足消费者需求的安全健康营养的食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强食品标签审核,准确清晰标注食品标识和营养信息,科学合理引导消费。
二是强化行业自律。组织行业协会加强标准宣贯培训。倡导企业使用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的包装材料,降低包装体积重量,节约食品包装成本,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这里向大家通报一下,4月29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中国酒业协会、中国茶叶流通协会、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中国饮料工业协会、中国肉类协会、中国蜂产品协会、中国植物油行业协会、中国粮食行业协会等10家食品行业协会,以及148家食品生产企业,向食品行业发出倡议并向社会公开承诺率先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做抵制食品过度包装的先行者、实践者和倡导者,充分展现了食品行业从业者的责任担当,值得赞赏和鼓励。
三是强化日常监管。坚持从严监管与靠前服务相结合。组织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整治食品过度包装行动,依法严查严处食品过度包装行为。
四是强化社会监督。鼓励新闻媒体和消费者投诉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引导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主动对过度包装的食品说“不”,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财经节目中心记者:我们注意到,中国消费者协会此前联合14家主要行业协会发布了“反对商品过度包装 践行简约适度理念”的倡议,请简要介绍一下倡议背景及主要内容。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王振宇: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在消费领域增强全民节约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2021年3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特别提出要“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推进过度包装治理,推动生产经营者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
为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等法律中有关“反对浪费”“避免过度包装”的规定及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工作部署,中国消费者协会针对在设计、生产、销售等环节出现的可能导致浪费的经营行为,联合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包装联合会、中国连锁经营协会、中国香精香料化妆品工业协会、中国快递协会、中国质量协会、中国电子商会、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中国酒业协会、中国造纸协会、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等14家主要行业协会,共同向广大经营者与消费者发出“反对商品过度包装 践行简约适度理念”的倡议,倡议经营者自觉履行法律义务,严格按照《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及其第1号修改单有关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检工作,尽早贯标、用标、达标,确保标准实施时整改到位。在消费人群多、季节性强、情感因素大的月饼、粽子等食品上,提前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更好地规范和引导行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产品回归产品本身的属性。倡导消费者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尽量购买和选用资源节约型产品;走亲访友时,自觉选择简单适度的包装产品,拒绝为过度包装买单。
中国消费者协会也将结合“共促消费公平”年主题,围绕保障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组织开展消费者评议,发动消费者对利用过度包装进行销售欺诈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商品过度包装,推动行业企业开发公平诚实、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包装设计。
光明日报记者:实施日期设置为今年8月15号是如何考虑的,在这期间企业需要开展哪些工作?
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司长刘洪生:老百姓在中秋节吃月饼,端午节吃粽子,既是传统文化传承的需要,更是幸福生活的体现。食品是用来吃的,过度包装既偏离了食品的本源,又增加了老百姓的负担,也不符合“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社会风尚。企业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不应再耗时费力把心思花在精心包装的“面子”上,应该在提升产品品质、花样和口味等“里子”上用心思、下功夫、求突破,推出更多价格亲民、口味上乘的月饼和粽子,满足老百姓美好生活需要。
为了尽快遏制月饼和粽子的过度包装现象,同时避免给企业生产经营秩序造成影响,在广泛征求行业协会、企业和消费者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将标准修改单的实施日期确定为2022年8月15日,主要考虑两个方面的因素:一方面,我们要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尽早实施新标准,全社会能早日见到简约包装的成效。另一方面,我们也要兼顾企业存在库存包装这一现实情况,为消化这些库存包装留出一定的时间,避免造成浪费。今年中秋节在9月10日,月饼将在8月份集中上市,为此将修改单的强制实施日期确定为8月15日,既可以有效规范今年的中秋市场,又可以让企业有效消化库存包装。此外,今年端午节已经临近,粽子已陆续上市销售,虽然企业来不及对包装进行调整,但我们希望企业能尽快按照标准推出新产品,我们也倡导消费者尽量选购简约、绿色的包装。
标准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实施的关键在于企业。在这期间,月饼生产企业应积极开展两方面工作:一是尽快贯标用标达标,当前是今年中秋节月饼包装设计和订货的“窗口期”,希望生产企业提高绿色发展的意识,按照新标准要求,设计生产今年的月饼包装。二是尽早消化库存包装,为了避免浪费,我们留出了使用库存包装的“过渡期”,希望生产企业把握好这个时间周期,尽早使用,确保在实施日期前消化。
最后,希望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今年中秋月饼包装能够更加简约、实惠,让消费者和全社会眼前一亮,为月饼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宣传司副司长耿欣:今天的提问环节就到这里。如果大家还想了解其他问题,请会后与总局新闻宣传司联系。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计量是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
5月16日至17日,省市场监管局牵头...
在新能源的发展过程中,新能源装备...
5月16日下午,省纪委监委驻省市...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
为提升全省重点产品技术专家的业务能力...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安全生产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安全生产资讯网 aqsczx.org.cn 版权所有。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