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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木市市场监管局持续开展长江禁捕专项整治工作

时间:2022-04-23 来源: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为有效恢复长江流域重点水域水生生物资源,强化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格尔木市市场监管局精心组织,高位推动,根据前期工作实况,边宣传普及、边执法震慑,持续开展长江禁捕专项行动,确保长江禁捕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强化食品流通环节监督检查。对经营销售水产品的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商场超市等进行全覆盖检查,重点查看是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要求,采购的水产品特别是捕捞水产品是否具有合法来源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等,是否存在采购、销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水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收购、加工、销售、利用非法渔获物等行为,禁止非法渔获物上市交易。

  强化餐饮消费环节监督检查。针对加工、制作渔获物的餐饮服务单位,督促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食用水产品的原料控制和管理,不采购加工制作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水产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要求,查验供货者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文件,确保原料可追溯。同时,督促其不得售卖河鲜及相关菜肴;店堂内外广告张贴和菜单等均不得出现“河鱼”“河鲜”“野生鱼”等字样。

  强化执法环节查处力度。畅通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依法严厉查处非法经营、虚假宣传“河鱼”“河鲜”“野生鱼”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

  强化宣传教育力度。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对水产经营户及餐饮服务单位等宣讲“十年禁渔”政策的重要意义,加大对经营主体和消费者的宣传教育引导,提醒经营者加强自律,落实主体责任,使“不敢捕、不能捕、不想捕”成为社会共识,不断推动形成全民参与,支持禁捕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截止目前,共检查集贸市场、超市30余家次,餐饮服务单位100余家次,未发现违法行为。

  下一步,格尔木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强化监管职责,严厉查处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行为,坚决斩断违法链条,维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

  

  


原文链接:http://scjgj.qinghai.gov.cn/Article/FormDetailsSJJ?Article_ID=565806E3-FDD0-40CC-BB49-625174AFCA7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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