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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主体疫情防控责任落实的提醒告诫书

时间:2022-04-23 来源: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各市场经营主体、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责任落实,规范市场经营行为,保障市场秩序平稳有序,根据省、市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相关要求,现就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各类市场主体加强疫情防控责任落实有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落实经营场所防控措施。各市场经营主体负责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佩戴口罩、体温测量、扫码登记、流量管控、区域设置、卫生清洁、环境消杀等国家卫生标准和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并建立记录台账。

  二、严格落实从业人员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员工健康档案,全面掌握其旅居史、疫苗接种及核酸检测等情况。员工每日上岗前必须查验“双码”和体温测量。

  三、严格落实购物人流管控措施。在入店、称重、结账等人流较多区域,要科学合理设置排队间隔线,保持安全距离,避免人员聚集、扎堆引发群体传播感染风险。要提倡顾客优先采用扫码付费方式结账。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要坚决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对责令整改后仍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不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一律给予停业整顿处理;对存在违法经营行为的,将从重从快给予严厉查处,并公开曝光;对因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移交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全力保障疫情期间市场秩序稳定。

  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此提醒广大市民,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为保障您和家人的生命健康安全:一要加强个人防护。坚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勤消毒,不扎堆、不聚集,尽量减少进入商场、超市等人群密集场所;二要遵守防疫规定。进入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药店等人群密集场所时,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开展查验“双码”、体温测量等相关工作。在店外排队等待及店内称重区、结账区人数较多时,自觉服从工作人员引导。倡导广大市民少逛快买、就近就便购物;三要文明乘坐电梯。乘客电梯作为狭小相对封闭的公共区域,搭乘时戴好口罩且避免与他人交流,当轿厢人员较多时尽量乘用下一趟电梯;四要从正规渠道购买口罩。广大市民在购买医用口罩时,应前往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的药店购买,医用口罩属于一次性使用的无菌医疗器械,有效期一般在2年内,请广大市民朋友们重点查看产品是否在有效期限内。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及时拨打12315、12345热线投诉举报违法行为。

  

  

   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1日

  

  


原文链接:http://scjgj.qinghai.gov.cn/Article/FormDetailsSJJ?Article_ID=ED76DD6B-9C8E-43B4-89FA-ED6BBAC802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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