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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地扶贫搬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和
试点工作新闻通气会发布词
(2021年1月7日)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大家下午好!
首先,向各位媒体朋友的莅临表示热烈欢迎,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我省易地扶贫搬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的朋友们表示衷心感谢!
2020年10月21日,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贵州省生态移民局联合发文《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包括标准体系框架图和明细表)。2020年12月22日,9项有关易地扶贫搬迁基本公共服务的省级地方标准正式发布。
下面,我就有关此项工作的情况,向大家做一个介绍。
贵州是全国搬迁人数最多的省份,“十三五”期间,搬迁总规模188万人,其中贫困人口154万人,加上恒大帮扶搬迁4万人,搬迁总人口达到192万人,占全国搬迁总人口的六分之一,占贵州省“十三五”需脱贫人口的三分之一,截至2019年底,全部搬迁入住。“前半篇文章”圆满收官。
易地扶贫搬迁是一项社会系统重建工程,基本公共服务是保障搬迁群众全面发展的基本社会条件,不能只解决住房和收入问题,还需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够衔接配套,让搬迁群众就近享受城镇已有的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实现互联互通。
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要采取有效措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确保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批示,落实省委省政府“着力构建基本公共服务、培训和就业服务、文化服务、社区治理、基层党建等‘五个体系’”的工作部署,切实做好“搬出来后怎么办”的后续扶持“后半篇文章”,省市场监管局切实履行职责,为发挥标准引领作用,提升安置社区后续基本公共服务质量,进一步规范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管理,加强与省生态移民局等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组织省标准化院、省消防救援总队、省市场监管专业技术人才开发中心、铜仁学院、贵州黔灵女家政服务有限公司等单位的技术专家,根据我省的特殊省情,在充分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以政策文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基础,与贵州省地方标准相配套,制订了《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本体系由通用基础标准子体系、服务保障标准子体系、服务提供标准子体系构成,本体系的三个子体系协调配套,177个标准文件按标准间的内在联系形成整体,互相支撑。采用了现有的政策文件11个、国家标准51项、行业标准16项、地方标准36项,新制订地方标准9项,待制订标准54项。
2020年12月发布实施的9项省级地方标准,是全国首次发布的针对易地扶贫搬迁基本公共服务的标准。其中,既有指导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基本公共服务的基础工作的,如基本服务设施建设指南、服务评价与改进规范、群众满意度调查规范。也有支撑安置社区“六个一”服务工程的4个服务规范和1个培训规范。
在《安置社区服务中心服务规范》中,针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特点对“设施设备、标识标志 、制度建设、服务内容与要求、服务流程 、服务管理”等进行了规范,以保障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服务中心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统一规范。
在《安置社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服务规范》中,对“信息采集、培训服务、创业服务 、档案管理、劳动维权、跟踪回访”等内容进行了规范,进一步提升搬迁群众的就业创业服务质量。
在《安置社区家政服务员培训技术规范》中,通过明确“培训主体、培训师资、培训时长、培训场地及设施、培训内容、培训管理”的具体要求,保障培训工作的质量,确保进过严格培训的搬迁群众能够顺利的就业。
《安置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与管理规范》,则是为了促进群众性自防自救组织的规范建设与管理,推动落实社区消防主体责任,着力提高社区和新市民自查自纠、自防自救的能力,将对减少亡人火灾事故起到重要的作用。
为切实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开展,使得有关标准实施工作落实落地,2020年4月经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改和改革委、财政部等三部委批准,《黔西南州易地扶贫搬迁“新市民计划”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和《大方县奢香古镇易地搬迁扶贫安置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国家级基本公共服务试点开始建设,是全国首次在易地搬迁扶贫安置点开展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
截至目前,各承担单位已完成试点建设《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并于2020年7月及时上报国家相关部委,各试点建设工作正按照计划有条不紊的实施,同时黔西南州申报了8个市级地方标准项目,毕节市申报了2个市级地方标准项目。一会儿,黔西南州市场监管局的同志还要介绍有关工作情况。
制定标准和建立标准体系只是实施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关键还是要切实组织好标准的推广和实施,最终目的是把标准转化为服务能力,促进易地扶贫搬迁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巩固2020 年全面脱贫成果及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发展。
各位记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推进有关试点项目的建设,并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一起,持续跟踪维护本标准体系的实施情况,不断加以补充完善,助力全省脱贫攻坚成果的巩固和与乡村振兴的衔接工作。
谢谢大家!
全省易地扶贫搬迁
后续扶持“五个体系”建设情况
贵州是全国脱贫攻坚主战场之一。“十三五”期间,贵州完成易地扶贫搬迁188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54万人,全国搬迁任务最重,占全国搬迁总人口的六分之一,占贵州省“十三五”需脱贫人口的三分之一,截至2019年底,全部搬迁入住。加上恒大帮扶搬迁4万人,全省实际完成搬迁192万人。“前半篇文章”圆满收官,后续扶持“后半篇文章”取得显著成效。2016年、2018年、2019年三个年度获得国务院表彰,党的十九大《砥砺奋进的五年》大型成就展,以贵州为代表展示全国易地扶贫搬迁成效。贵州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从品牌上打造了“贵州样板”,在全国树立了“贵州标杆”,从源头上破解了“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脱贫难题,从根本上改变了贫困群众世代命运,搬迁群众实现了一步跨千年。
在搬迁安置阶段,聚焦“六个坚持”,即:坚持省级统贷统还,让市县两级集中精力抓搬迁;坚持贫困自然村寨整体搬迁为主,精准落实搬迁对象;坚持城镇化集中安置,从根本上断穷根换穷业;坚持以县为单位集中建设,规范工程项目管理;坚持不让贫困户因搬迁而负债,着力控制搬迁成本;坚持以产定搬以岗定搬,精准落实就业和产业脱贫措施。精准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高质量高标准做好“上半篇文章”,系统解决了“怎么搬”的问题。
在后续扶持阶段,聚焦“五个体系”建设,全面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下半篇文章”,系统解决“搬后怎么办”的问题。构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使搬迁群众生活上“过得顺心”。在就学方面,建成配套教育项目669所,解决了38.18万适龄子女就学。在医疗保障方面,建成配建医疗卫生项目440个,保障了搬迁群众有地方看病、有医生看病。在社会保障方面,医保、低保、养老保险、一次性临时救助已基本衔接到位。在户籍转移方面,通过迁移户籍、办理市民证和居住证三种方式,已全部落实到位。构建培训和就业服务体系,使搬迁群众对后续发展“充满信心”。在创业培训方面,搬迁劳动力已培训55.2万人,其中创业培训3.2万人,职业技能培训32.1万人。在劳动力就业方面,通过有组织劳务输出、发展后续产业带动、公益性岗位兜底等方式,全省96.75万搬迁劳动力中,已实现就业88.88万人,综合就业率达到91%,已实现搬迁劳动力家庭1户1人以上就业,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构建文化服务体系,使搬迁群众精神上“感到舒心”。在文化队伍方面,已组建演出团队911个、民间社团表演队833个、电影放映队528个、文化志愿队伍758个。在文化服务方面,开展感恩教育12361场次、普法教育9280场次、市民意识教育10454场次。在文化阵地方面,建成文体活动中心835个、老年服务中心681个、儿童活动中心674个,实现多彩贵州“广电云”信号全覆盖。通过开展感恩教育,搬迁群众自发悬挂新旧对比照片,增强了搬迁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构建社区治理体系,使搬迁群众在社区里“住得安心”。在机构设置方面,新设立街道办事处59个、社区居委会438个、村(居)民小组3709个。在人员编制方面,已经明确编制2859人,现有管理干部、聘用干部等9791人,安置区社会治理水平不断提高。构建基层党建体系,使搬迁群众对未来“坚定决心”。坚持群众搬到哪里,党的基层组织建到哪里,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教育引导搬迁群众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成立党(工)委92个,党总支83个,党支部848个,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夯实。
通过全省各级各部门合力攻坚,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实现了“六个100%”,即:集中安置区100%实现教育配套设施全覆盖,没有一个搬迁子女失学辍学;集中安置区100%实现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实现了就近就地就医;1万人以上集中安置区街道办事处100%已设立,实现了基层政府管理全覆盖;200个3000人以上集中安置区警务室100%已设立,实现了治安管理全覆盖;842个集中安置区综合服务中心(站)100%已设立,实现综合服务全覆盖;六是集中安置区100%设立了基层党组织,实现党的基层组织全覆盖。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推进会精神,按照已发布的易地扶贫搬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标准要求,持续高质量推进易地扶贫搬迁“五个体系”建设,突出抓好就业和融入两个重点,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顺利实现社会融入,保障安置社区长治久安、和谐稳定。
2021年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抓稳定就业,持续提升搬迁群众就业质量。坚持把搬迁劳动力就业放在“六保”和“六稳”之首,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千方百计稳住现有就业岗位,多措并举创造新的就业岗位,因人因岗强化就业培训,通过更高质量就业不断提高搬迁群众收入水平,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
(二)抓设施完善,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设施质量和水平。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把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与迁入地城镇建设结合起来,推动实现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进一步健全完善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三)抓产业发展,持续提升易地扶贫搬迁产业配套水平。督促指导各地充分利用好国家和省有关金融支持政策,因地制宜谋划产业发展,建立健全适合搬迁劳动力特点的产业体系,重点补齐配套产业发展方面的短板。从产业扶持、金融信贷、农业保险等方面,健全产业发展生态,完善产业链服务体系,加快提升完善产业配套水平,确保成功率和可持续发展,为搬迁劳动力稳定就业提供保障。
(四)抓社区治理,持续提升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社区治理,着力加大安置区基层组织建设、社区管理力度,推进建立和完善适应安置后续发展的社区治理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安置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与此同时,进一步强化教育、健康、社会保障及综合服务,更好满足搬迁群众需求。
(五)抓社会融入,持续推进搬迁群众融入社区。建立关爱机制,将持续抓好搬迁群众感恩教育与切实做好搬迁群众的社会融入结合起来,增强搬迁群众关爱之心、感恩之情、奋进之志。按照“共建、共享、共用”原则,逐渐打破区域界限,逐步淡化搬迁群众“移民身份”,大力推进搬迁群众身份融入、情感融入、文化融入、习惯融入、社会融入,全面提升搬迁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
黔西南州易地扶贫搬迁“新市民计划”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推进情况
黔西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7日)
各位媒体朋友: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黔西南州易地扶贫搬迁“新市民计划”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推进情况向大家作简要介绍。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市监标技〔2019〕144号),征集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经州委、州政府研究,决定申报黔西南州易地扶贫搬迁“新市民计划”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专项试点。2020年,国家三部委印发《关于下达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国市监标技〔2020〕49号),批准黔西南州易地扶贫搬迁“新市民计划”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专项试点立项建设,试点时间为两年。根据“十三五”国家和贵州省基本公共服务清单,结合黔西南州实际,经梳理统计,本次试点标准体系拟采纳标准500余项,拟编制标准40余项。其中,通用基础标准子体系拟采纳标准60 余项,包括标准化导则、术语与分类标准、符号与标志标准等;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子体系,拟采纳标准100 余项,包括基本住房保障标准、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标准、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标准、基本社会服务标准、基本培训和就业创业服务标准、基本公共文化标准、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社区治理标准、基层党建与社会组织建设标准、服务评价与改进标准等;管理保障标准子体系拟采纳标准200余项,涉及场地设施建设与管理标准、设备用品配置与管理标准、人员配备与管理标准、资金投入与管理标准、公共服务监测预警标准、信息管理标准等。截至目前,通过专项试点十个专班历时半年的辛勤耕耘,在中科院建筑研究院标准化研究所的技术服务指导下,已完成二次技术审查,修改形成标准第二稿,根据专项试点实施步骤安排,计划在今年1月份完成第三次技术审查,修改形成立项申报稿。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为确保易地扶贫搬迁“新市民计划”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专项试点有序推进,我州立足全国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大局,以助力写好易地扶贫搬迁“后半篇文章”为出发点,深入开展基本公共服务建设标准化研究,探索以标准化手段优化新市民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规范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确保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快融入、能致富”,促使新市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一)领导重视、高规格启动。一是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专项试点工作,州委常委会、州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部署专项试点有关事项,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对专项试点工作提出要求。州委主要领导在全州脱贫攻坚收官战誓师大会上专门强调专项试点工作,要求“致力于为其他地方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确保2022年顺利通过国家验收,成为国家试点工作的范例”。二是高规格组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州委、州政府专门研究成立专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州委副书记任组长,有关州领导任副组长,州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10个标准编制专班,由各分管州领导分别任班长,专班成员从有关标准编制单位抽调。三是专题研究标准编制框架。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州委、州政府分管领导先后7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专项试点工作,讨论标准体系框架、明细表等,确保专项试点工作科学、有序开展。
(二)健全机制、高标准实施。一是建立统筹推进机制。结合专项试点工作要求高、涉及领域广、专业性强等特点,从提升组织领导效率、任务推进效率、工作协调效率入手,着力打造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协同推进的试点工作体系。二是建立专家指导机制。采取招标的方式,聘请中科院建筑研究院标准化研究所对专项试点工作提供指导服务,专家组选派5名以上专家实地开展标准编制培训,指导开展标准编制工作。三是建立工作联络机制。立足全州易地扶贫搬迁新市民基本公共服务建设情况,围绕《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实施细则(试行)》及《试点项目申报书》要求,从10个标准编制专班成员单位中明确48名同志作为专项试点工作联络员,确保试点工作每个领域、每个部门都有专人进行对接、密切沟通、及时跟进、有效落实。
(三)强化保障、高质量推进。一是组织开展标准编制培训。由中科院建筑研究院标准化研究所选派专家对10个专班涉及标准编制人员开展培训,聚焦试点建设急需解决的问题,围绕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等主题,从基本公共服务基础知识、标准化基础知识、标准化国家战略、标准化试点建设方法、标准体系构建及优化方法等方面开展培训,切实提升标准编制人员理论水平,推动试点工作基础与创新结合、原有与吸纳并进。二是组织开展实地调研。围绕新市民居住区基本公共服务建设情况,采取座谈、访谈、实地调研等方式,对全州36个新市民居住区68个新市民安置点新市民基本公共服务建设情况进行深入、细致调研,总结提炼新市民居住区基本公共服务建设的具体做法、成功经验,找准存在的困难问题,研究解决方案,为推进试点工作奠定坚实基础。三是保障专项试点经费。州政府研究解决专项试点工作经费120万元,列入2021年财政预算。
根据《黔西南州易地扶贫搬迁“新市民计划”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专项试点实施方案》,黔西南州将于2021年1月对拟研制标准进行州级地方标准立项申报,3月对立项标准进行公开征求意见,7月底前完成技术审查、审批发布,9月组织各部门、各安置区实施标准,并启动标准监测体系,实时监控、反馈标准实施情况。2022年2月对照验收标准开展自查自纠、查缺补漏,4月按试点工作验收要求,向国家提出验收申请。
下一步,黔西南州将进一步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在对标准文本深入讨论研究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意见,深入分析、挖掘、提炼黔西南州易地扶贫搬迁“新市民计划”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创新做法,扎实有序推动试点建设,确保完成试点各项目标任务,顺利通过国家验收。
汇报完毕,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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