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安全生产资讯网!

首页

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做客《百姓问政》节目对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热点问题进行解答

时间:2022-03-10 来源: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百姓问政.jpg

  

  近日,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澍田,反垄断处处长周遂和反不正当竞争处处长翟小铁做客《百姓问政》节目,围绕“反垄断工作与反不正当竞争”“平台大数据杀熟”“消费者遭遇二选一”“不正当竞争混淆行为”等内容,解答来自问政团观众代表、观察员的提问。

  

  

  

  李澍田.jpg

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澍田

  



主持人:什么是垄断?垄断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李澍田:垄断,原意就是独占,即一个市场上只有一个经营者。从经济学上讲,它是一种经济现象,是竞争发展的必然结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市场主体为争取自身利益的最大化,通过竞争实现企业的优胜劣汰,这样会使生产要素逐步集中到少数比较成功的市场主体手中,这种生产集中发展到一定程度,就会自然而然走向垄断。

  从这种意义上来说,垄断只是市场结构的一种状态,而垄断企业则是竞争中的优胜者。我们今天所讲的垄断是《反垄断法》所明确的垄断行为。它是这样明确的:排除、限制竞争以及可能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就是垄断行为。也就是说,《反垄断法》所要“反”的是具有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垄断,而不是所有的垄断都要反。拥有垄断地位或企图获得垄断地位并不违法,但是通过“不正当行为”来维持或获得垄断地位是违法的。这是需要政府进行规制、干预的垄断。

  垄断行为主要表现为四种形式:第一个是协议垄断。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采取协议的形式,共同对特定市场的竞争加以限制的行为。第二个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是指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利用其市场支配地位所实施的妨碍竞争的行为。第三个是经营者集中。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企业之间的合并、兼并、收购、结合等,这是日常经济活动中常见的现象。经营者集中的后果是双重的。一方面,通过集中,做大做强,有利于发挥规模经济的作用,提高经营者的竞争能力。另一方面,过度集中就可能走向垄断。第四个是行政性垄断。行政机关或其授权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的行为。比如:行业壁垒、地区保护、政府限制交易或者强制交易等都是行政垄断。

  无论是哪种垄断行为,都是想通过非法的手段来控制、操纵市场,限制其他竞争对手进入市场。只要发生或可能发生,就必须依法进行规制、干预,以降低市场集中度,调整市场结构。



主持人:当前反垄断话题热度很高,国家为什么要反垄断?与老百姓又有何关系?

  李澍田: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不仅危害经济发展和经济安全,也损害老百姓的利益。从国家经济层面讲:一是不利于市场竞争机制作用的发挥。垄断妨碍各种生产要素在全社会范围内的优化组合,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便不能得到有效发挥。二是垄断不利于创新发展。垄断一旦形成,市场由一家或少数几家经营者操纵、控制,带来的直接影响是竞争不足。没有了竞争的压力,也就没有了创新的动力,行业创新投入就可能下降,创新力度就会相应减弱,这对整个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也是非常不利的。三是不利于高质量发展。高质量发展要有充满活力的竞争和充满动力的创新作为前提和基础,垄断导致竞争不充分,市场失去活力,也就没有了创新的环境。反垄断,就是保证市场上有足够的竞争者,为创新营造良好的竞争环境,激励创新、繁荣创新,进而通过创新不断提高竞争层次,实现竞争和创新的良性互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四是不利于构建新发展格局。只要有垄断行为的存在,就会出现区域分割、地方保护等问题,这样无论是对国内大循环也好、还是对国际国内双循环也好,都会带来堵点和痛点。

  对老百姓来讲:垄断行为会严重损害老百姓的正当权益。首先是要承受高于商品价值的价格。垄断的目的是赚取高额垄断利润,这个超高利润从哪里来?“羊毛出在羊身上”,最终肯定是由消费者承担。其次是失去自由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若市场由垄断企业说了算,作为消费者就可能失去选择权、话语权。第三是维权难度加大。形成垄断以后,容易出现“店大欺客”现象,一但发生纠纷,消费者维权的难度和成本也必然会增加。第四是贫富差距加大。垄断形成以后,相关市场进入困难,老百姓的创业机会减少、难度加大,中小企业的竞争力、盈利能力相对减弱,人民群众的收入也必然会受到影响。这和我们党共同富裕的目标是完全相悖的,是我们党的宗旨不允许的。

  所以,无论是从维护老百姓的利益、从促进共同富裕的角度 ,还是从国家经济高质量发展,都需要加强反垄断工作。

  


问政团:近年来,我省在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方面取得了哪些成就?

  李澍田: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是市场监管部门的重要职责。省市场监管局始终把“双反”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特别是机构改革以来,我们聚焦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履职尽责、常抓不懈,查办垄断案件线索60余件、不正当竞争案件4200多件,建立了省市县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制度,实现了公平竞争审查省市县全覆盖,先后审查涉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政策的文件6.79万件、修订废止528件,较好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问政团:省市场监管局在持续强化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方面有何规划?

  李澍田: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锚定“两个确保”、践行“十大战略”,进一步强化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以实际行动服务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大执法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坚持露头就打、重拳出击,让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二是突出执法重点。重点是平台经济、高新技术、知识产权和医药、教育等民生领域。三是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落实。加大对各级政府及部门出台文件的审查力度,绝不允许新政策文件“带病”生产、“带病”实施,从源头上规范政府相关行为,防止出台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措施。四是提升执法效能。建立健全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省、市、县三级联动机制,深入推进“大数据+监管执法”,不断提高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持续加强对企业的合规经营引导,督促企业落实公平竞争主体责任。

  

  

  2个处长.jpg

  

  问政团:在公平竞争审查方面我们都做了哪些工作?


  周遂: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是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和内在要求。建立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是反垄断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作用就是从源头上规范政府相关行为,防止出台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政策措施,保障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

  在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方面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制度体系。2021年9月,在原厅际联席会议基础上,升格建立了由主管省长为召集人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出台了《河南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政策措施抽查制度(暂行)》《河南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重大政策措施会审制度(暂行)》《河南省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回应制度(暂行)》等3项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我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体系。

  二是实施公平竞争审查,严把政策制定关口。全面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现省、市、县三级政府全覆盖。近年来,全省先后审查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文件6.79万件、修订废止文件528件。

  三是推动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纳入地方法规。《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于2020年11月28日审议通过,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工作协调机制,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四是多措并举,推动实施。省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省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作用,通过完善制度、推行第三方评估以及加强督导、检查、考核等多种措施,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深入实施。

  

  

问政团:对于法律有关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禁止性规定,作为经营者应当注意些什么?

  翟小铁:经营者一头连着发展,一头连着民生。既是我们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对象,也是我们的服务对象。监管是为了更好促进经营者规范、健康发展。总体上来说,我们希望广大经营者能够合法经营、诚信经营,在确保自己发家致富的同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给消费者提供物美价廉的产品和服务。

  一方面,希望广大经营者要提高合规经营意识,公平参与竞争。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可能获取短暂的竞争优势和经济利益,但这违反法律规定,注定不会长久。只有公平竞争,才能立足长远,才能取得更好的发展。

  另一方面,当合法权益受到侵权时,希望广大经营者勇敢站出来维护自身权益。法律既是不能逾越的红线,也是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当企业发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可以通过拨打12315热线,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我们一定会依法严惩违法行为,切实为广大企业保驾护航。

  


原文链接:http://scjg.henan.gov.cn/2022/01-15/238328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隔线----------------------------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安全生产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安全生产资讯网 aqsc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61082293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中农兴业资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