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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偃师区强化森林防灭火工作

时间:2024-11-23 来源:河南省应急管理厅 作者:佚名

  随着冬季的来临,草木逐渐干枯,大风天气增多,森林火险等级剧增,森林防灭火形势严峻。为有效防范森林火灾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国家生态安全,洛阳市偃师区开展多项措施强化森林防灭火工作。

  及时发布森林防火通告。洛阳市偃师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辖区风险特点,面向社会公众,在全区范围内发布森林防火通告,在通告中明确时间节点、注意事项及相关工作要求,强化森林防火紧要期管理。

  提倡公众要遵循“十不准”:不准携带火种进山;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不准在林区野炊、烧烤食物;不准在林区吸烟,点火照明;不准在林区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不准炼山、烧荒、烧田埂草,堆烧;不准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玩火;不准乘车时向外扔烟头;不准在林区狩猎、放火驱兽;不准让老、幼、弱、病、残、孕参加扑火抢险。

  加强重点林区防火管理。要求重点森林火险乡镇(街道)及国有林区管理机构要在重点林区、重点部位设立森林防火宣传及检查站(卡),对进入林区的人员和车辆应进行防火登记、检查,开展针对性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

  加强重点区域巡检巡护。要求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必须按照防火工作要求,配备专职或者兼职护林员,负责巡护林区,进行防火宣传,加强管理野外用火,发现火情要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单位开展森林火灾调查工作。

  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有关部门和企业做好本行业和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隐患台账,制定治理方案,限期清零;镇(街道)、村(社区)两级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组织开展可燃物计划烧除,清理重点林缘部位可燃物,降低火灾风险。


原文链接:http://yjglt.henan.gov.cn/2024/11-22/30896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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