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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四强化”做好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管工作

时间:2024-11-09 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为有效防范化解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风险隐患,督促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今年以来,滁州市采取多项措施进一步加强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管工作。

  一、强化监督检查。发专门文件,明确市、县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处置职责分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按照核查处置“五个到位”要求,查原因、上措施、抓整改,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把加强抽检不合格企业作为监管工作重点,部署具体工作要求,定期通报不合格企业信息,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其中同一生产企业一年内3批次及以上抽检不合格的,纳入地方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对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及时将相关情况通报包保干部,促进督导整改。

  二、强化责任约谈。为帮助食品生产企业分析查找产品抽检不合格原因及问题根源,对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重点约谈、集中约谈等方式开展责任约谈,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邀请监管人员和专家就企业提升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等开展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管控能力培训,通过分析抽检不合格的原因,针对性提出解决措施,全面提升企业质量管控水平。

  三、强化技术帮扶。对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滁州市各级抽调食品检验、监管等专家组成“流动诊所”开展核查处置技术帮扶,对企业进行全面体检,帮助分析查找原因,提出整改建议,督促落实整改,严防再度出现产品不合格情况。对2批次及以上不合格单位做到技术帮扶全覆盖。

  四、强化“三书一函”运用。充分发挥食品安全“三书一函”作用,压实食品安全各方责任。对属地监管责任落实不力,辖区内多批次抽检不合格情况频发的,滁州市市场监管局综合运用“三书一函”抓好督促指导,确保食品安全风险处置到位。

  今年以来,滁州市共对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147次,约谈29家,“流动诊所”帮扶14家,提出整改建议62条,发送提醒敦促函等“三书一函”13份。

  


原文链接:https://amr.ah.gov.cn/xwdt/dszc/1496803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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