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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流井区市场监管局多举措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价格行为

时间:2024-11-02 来源: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今年,自贡市自流井区市场监管局积极开展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专项检查,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市场价格秩序。

  

  广宣贯。牵头组织召开电动自行车充电价格行政指导会。会上对《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贯彻落实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等政策进行详细解读,现场解答疑问。强调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及相关物业公司做好电动自行车充电价费分离和价格公示工作,发放《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服务收费行为的提醒告诫函》40余份。同时,结合日常巡查对小区物业管理方、充电桩运营方进行现场宣贯,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政策要求,确保充电设施运营单位能够迅速了解并遵循最新的电价政策,将电价政策落到实处。

  强自查。督促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确保充电收费行为合法合规。自查是否实行价费分离,严格明码标价,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应分别标示、分别计价;自查是否严格落实有关电价政策,居民住宅小区内: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电网企业向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向用户用电,均应按居民合表用户电价计收充电电费。居民住宅小区外,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按其所在场所电价政策执行。自查是否充分考虑户外充电设施的公共服务属性和民生属性,按照弥补成本、合理收益、诚实信用原则,结合市场供需状况,合理制定充电服务费标准。

  促整改。电动自行车充电运营公司和相关物业公司对自查发现的问题主动开展整改。部分充电运营企业开展充电设施软硬件改造,将电费和服务费价格分别公示,于近期实现充电电量单独计量和充电费用的“价费分离”,即充电电费与服务费的分离,实现按充电时长计费向按充电电量计费的转变。短期内不能完成改造的,均拟定改造时间进度表,并按计划及时完成设施的改造整改。

  维秩序。采取股所联动、现场检查等方式对辖区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集中式充电桩点开展摸排工作,重点检查充电设施是否存在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违规收取未标明费用、超标准收取电费等价格违法行为。建立台账清单,充分掌握充电运营主体和相关物业公司的基本信息和收费情况,对收费不合规的主体,要求立即整改,确保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更加规范、公开、透明。截至目前,出动执法人员64人次,检查电动自行车运营单位18家、物业公司23家,发现并整改问题8个。


原文链接:http://scjgj.sc.gov.cn/scjgj/c104476/2024/11/1/46cab5d2b4bf4a52af4ff8862bd58ad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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