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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防汛办要求做好第20号台风“潭美”防御工作

时间:2024-10-26 来源: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作者:佚名

  

  

  

  今年第20号台风“潭美”于10月21日17时生成,10月22日5时距离菲律宾马尼拉偏东方向约720公里,中心附近最大风力8级(18米/秒)。预计将以每小时10~15公里的速度向西北方向移动,强度逐渐增强,于24日傍晚到夜间进入我国南海海域。受冷空气和台风“潭美”共同影响,我省除闽外渔场,其他各大渔场将出现5.5米以上的巨浪;福州至漳州沿海将出现4.5米巨浪。

  省防汛办要求:

  一要思想高度重视。受台风“潭美”和冷空气影响,海上有明显风浪过程。沿海各地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严阵以待做好防御工作,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要强化值班值守。沿海各地和负有防台风任务的部门要立即恢复防汛应急值班,统筹安排好人员和力量,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干部24小时值班制度。遇有突发情况,要第一时间果断处置,及时并向省防汛办报告。

  三要加强监测预警。气象、海渔部门要持续监测台风动态,加密预报风情、雨情、海浪影响,第一时间发出预警。各地要加强分析研判和会商调度,及时启动响应,部署防御工作。

  四要强化海上防控。位于闽中渔场、闽南渔场和台湾浅滩渔场的渔船于10月22日17时之前全部就近到港避风。位于闽东渔场、闽外渔场和钓鱼岛海域的渔船于10月23日17时之前全部就近到港避风。沿海养殖渔排上的非劳动力人员于10月22日17时之前全部撤离上岸,劳动力人员于10月23日17时之前全部撤离上岸。乡镇船舶进港避风的时间节点由各地根据实际自行研判决定,但不得迟于渔排劳动力人员撤离上岸的时间。同时,要督促指导位于东海和南海北部作业的我省渔船,服从当地防御部署指令要求,做好防风避浪工作。海事部门要加强海上过往船只管控,督促海上施工作业平台落实防台风措施。


原文链接:http://yjt.fujian.gov.cn/zwgk/dtyw/yjyw/202410/t20241022_655156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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