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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市监通告〔2024〕48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2024年消防产品质量监督专项
抽查情况的通告
近期,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2024年消防产品质量监督专项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查基本情况
本次抽查产品为手提式灭火器、消防应急灯具、防火门、有衬里消防水带、消防水枪、灭火毯、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防火玻璃等8种产品。共抽查检验了83家企业生产、销售的113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11批次,包括手提式灭火器3批次、消防应急灯具3批次、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5批次(详见附件)。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手提式灭火器。在西安、宝鸡、咸阳、渭南等地区生产及流通领域抽查了25家企业生产销售的30批次产品。抽查发现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灭火剂充装量检查、20℃温度喷射性能试验。
(二)消防应急灯具。在西安、咸阳、渭南等地区流通领域抽查了13家企业销售的20批次产品。抽查发现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基本功能试验。
(三)防火门。在西安、咸阳等地区生产领域抽查了10家企业生产的10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
(四)有衬里消防水带。在西安、宝鸡、咸阳等地区流通领域抽查了6家企业销售的10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
(五)消防水枪。在西安、宝鸡、咸阳等地区流通领域抽查了5家企业销售的6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
(六)灭火毯。在西安、渭南等地区流通领域抽查了4家企业销售的6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
(七)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在西安、宝鸡、咸阳、渭南等地区流通领域抽查了16家企业销售的22批次产品。抽查发现5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报警动作值、方位、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跌落试验。
(八)防火玻璃。在西安、宝鸡、咸阳、渭南等地区生产领域抽查了4家企业生产的9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
三、工作要求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地相关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要求,迅速组织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并及时将处理情况录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对不合格产品,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严禁生产销售;对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要明确整改要求,严格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并实施跟踪抽查和重点监管。对拒绝接受监督抽查的、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的、涉嫌假冒的、无证生产的,要通过现场检查、询问情况、查阅合同发票等方式调查取证,查清违法事实,从严从快从重处置。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要督促抽查不合格生产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按要求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建立符合本单位实际的质量安全风险清单,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省局将加强抽查结果处置情况的跟踪督办,并视情通报。
附件:2024年消防产品质量监督专项抽查不合格产品及企业名单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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