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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全面推行“消防安全检查日”工作机制

时间:2024-09-21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作者:佚名

  近期,山东省全面推行“消防安全检查日”工作机制,突出“关键少数”示范带动作用,聚焦聚力推动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

  健全机制“主动查”。出台《全面推行“消防安全检查日”工作机制指导意见》,将每月第一周星期三确定为“消防安全检查日”,要求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亲自带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明确每月自查“四个一”措施,即开展一次立体式全面自查自检、一次综合性灭火疏散演练、一次全岗位消防培训、一次全方位消防设施维保。全省累计推动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领查、社会单位自查50万余次,自主除患48万余处。

  发力助推“自主抓”。制定消防违法行为“四不罚”适度容错制度,对社会单位自主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已主动报备的不予处罚;自主检查发现,正在实施整改,落实各项监护措施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违法行为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处罚;两年内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及时改正的不予处罚。对不落实“消防安全检查日”机制措施,隐患问题久拖不改的单位和负责人,依法从严处理,联合相关部门实施信用惩戒。

  联动贯通“合力治”。将“消防安全检查日”机制列为全省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创建工作重点内容,推动教育、民政、商务、文旅、卫健等部门结合条线管理,同推共促。要求各中央驻鲁、省属大型企业及各大连锁企业集团总部依托“消防安全检查日”机制,研究消防工作、解决安全难题,鼓励组建专家团体或聘请第三方机构,定期对下属各地企业开展明查暗访、飞行检查。截至目前,省直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条线督导54次、督办问效62次、闭环整改隐患1120余条。

  标本兼顾“跟进帮”。各级消防救援机构每月“检查日”跟进1个行业领域,选取1家行业典型单位,上门开展“手把手”式指导、“面对面”式讲解、“点对点”式服务,辖区同类单位派员现场或线上观摩示范检查,将群防群治、共建共享理念塑大做强。机制推行以来,累计开展省级示范检查4次、市级示范检查52次、县(市、区)级示范检查883次,示范检查累计覆盖人数和观看人群达4200余万。


原文链接:https://www.mem.gov.cn/xw/gdyj/202409/t20240920_50183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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