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安全生产资讯网!

首页

广元建立办理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协作机制

时间:2024-09-15 来源: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近日,广元市食品安全办公室、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司法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制定《广元市办理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协作机制》,包括案件联席会议制度、案件信息共享机制、案件移送办理机制、案件侦办提前介入机制、涉案物品的检验与鉴定及评估机制、监督督办机制等。

  明确市食安办统筹全市食品安全执法工作的职责定位。在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办理过程中,整合各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执法资源,确保食品安全执法工作的高效性和连贯性。并收集来自各个渠道的食品安全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为执法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使执法行动更具针对性和前瞻性。

  明确各执法部门依职责在执法过程中应遵循法定的标准和程序,保障执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并对各执法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推动食品安全执法工作的不断完善和优化。

  明确人民法院对于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刑罚的,案件判决生效后,应及时将裁判文书等相关材料抄送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严格落实“处罚到人(从业禁止)”。

  明确由食品安全专家对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严重超出食品安全标准限量及超范围滥用农药、兽药、食品添加剂的食品(食用农产品)是否“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等重点疑难问题提出专家评估意见,为食品安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提供有效支撑,解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界定不明的问题。


原文链接:http://scjgj.sc.gov.cn/scjgj/c104476/2024/9/11/ba26a529f7ed4a58a13ce2e41b59feef.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隔线----------------------------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安全生产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兴业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安全生产资讯网 aqsc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61082293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中农兴业资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