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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参鉴定证书全面改版了!

时间:2024-09-15 来源: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作者:佚名

  

  自9月1日起,在吉登记注册且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所有人参鉴定机构在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的指导下,全部启用了新版人参鉴定证书,鉴定数据统一上传至国家物联网标识管理服务平台,实现鉴定证书溯源。

  

  

  

  新版人参鉴定证书样式

  本次证书改版旨在进一步整治人参鉴定市场秩序,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确保吉林人参“货真价实、优质优价”,保护消费者权益。证书改版主要包括统一证书风格、统一信息要素、统一鉴定标准、规范鉴定结果等内容。新版证书在版面设计上由横版改为竖版,采用更为简洁明了的布局,使鉴定信息更加一目了然。同时,为提高鉴定结果的透明度和可追溯性,新版证书在内容上也进行了全面优化,增加了送检人、产地、参龄等信息,更有利于对人参种植源头与经销环节的追溯,保障消费者购买到产地正宗、参龄准确的吉林人参。在鉴定标准方面,要求人参鉴定机构严格按照GB/T18765《野山参鉴定及分等质量》和GB/T22532《移山参鉴定及分等质量》开展鉴定工作、出具鉴定结果,一律不得对参龄在15年以下的人参出具鉴定证书。

  据悉,我省目前共有7家人参鉴定机构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分别是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检验检测中心(国家参茸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吉林省参茸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农业农村部参茸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农业农村部特种经济动植物及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长春海关技术中心、白山市产品质量检验所(吉林省人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吉林省人参研究院(吉林省人参检测中心)和通化市产品质量检验所(吉林省长白山人参特产质量检验中心)。7家机构均已完成证书改版,并实现证书溯源。

  近一段时期,市场监管部门对全省从事人参检验鉴定的合法机构和违规经营主体进行了全面排查,清理下架近万张假冒证书。下步,将进一步严查和取缔未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从事人参检验检测工作的机构,会同公安部门严厉打击通过虚构鉴定机构名称、虚构专家身份、假借专家名义等方式出具人参鉴定证书的行为,对外埠机构在吉开展的人参鉴定工作进行全面排查。同时,鼓励专业性强、诚信度高的企业、市场、商户通过自我承诺等形式,公开声明人参的参龄、产地,将其纳入自我声明主体的诚信档案加以监督管理。

  

  

  来源:合格评定处

  初审:李美霖

  复审:张俞

  终审:周文军

  

  


原文链接:http://scjg.jl.gov.cn/xw/gzdt/202409/t20240914_89763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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