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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小场所”安全提示

时间:2024-09-15 来源:西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作者:佚名

  沿街饭店、商铺等“九小场所”点多量大,容易出现可燃物多、火源管理差、“三合一”等问题,“小场所”可能会发生大事故,这份安全提示请收好!

  一、什么是“九小场所”

  “九小场所”包括小型学校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

  二、“九小场所”常见安全隐患

  1.易燃、可燃物较多;

  2.用火用电用气量大;

  3.建筑不规范,耐火等级低;

  4.安全责任不落实,管理混乱;

  5.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

  6.消防设施不足,人员逃生能力差。

  三、“九小场所”火灾特点

  1.燃烧猛烈,容易形成大面积燃烧;

  2.疏散困难,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3.烟雾密集,烟气严重侵害被困人员;

  4.水源缺乏,灭火救援难度大。

  四、进入“九小场所”时做到“三留意”

  1.留意消防安全,不要吸烟,不要使用明火。

  2.留意逃生路线、安全出口的具体位置,如遇火灾,按疏散指示标志和现场工作人员的引导,快速有序疏散。

  3.留意消防设施器材、逃生设备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如遇火灾,正确使用。

  五、“九小场所”火场逃生时牢记“四口诀”

  保持镇定,迅速撤离;

  简易防护,匍匐弯腰;

  善用通道,莫入电梯;

  不入险地,不恋财物。

  六、“九小场所”须严格落实“七严禁”

  1.严禁违规安装电器产品、燃气用具及其线路、管路,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用油。

  2.严禁使用易燃或可燃材料夹芯板装修、隔断。

  3.严禁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在外墙门窗设置铁栅栏、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4.严禁在室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5.严禁损坏、挪用、圈占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6.严禁违规设置人员住宿。

  7.严禁在营业期间进行动火、焊割等有火灾危险性的作业。

  (西藏消防救援总队提供)

  

  

  


原文链接:http://yjt.xizang.gov.cn/sylmhzfz/102002.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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