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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刻汲取国内外化学储能电池事故教训,近日,省安办印发了《四川省化学储能电池生产制造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我省工贸行业领域化学储能电池生产制造企业全覆盖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推动有关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和问题隐患动态清零,着力破解化学储能电池行业安全管理混乱、本质安全水平低等问题。
《方案》明确,专项整治分为自查自改、集中督查、整治提升三个阶段,力争10月底前完成整治任务。
围绕哪些方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指出,要聚焦事故高发领域专项整治是否落实,重点整治动火、外委外包、检维修、涉危险化学品、粉尘涉爆、有限空间、吊装、用电、高处作业、消防安全等关键环节安全管理是否到位、相关措施手段是否落实,是否针对省安办制作的十大事故高发领域培训视频组织开展全员学习,是否根据管控清单要求开展问题隐患排查整改。要聚焦关键生产工艺环节是否规范,重点整治甲、乙类液体储存间防火间距是否合规,耐火等级是否达标,疏散通道是否畅通,防爆措施是否到位;注液、化成等涉电解液作业的高风险工序是否设置有防电解液泄漏、监测报警、事故排风、喷淋灭火、应急安全连锁等必要安全措施。要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是否清零,重点整治外委外包环节管理是否到位,是否存在以包代管、包而不管;涉易燃易爆危险品区域是否规范设置监测报警与可靠消防设施,是否与办公室、宿舍等人员聚集区域进行有效隔离;涉粉尘爆炸区域的粉尘清扫制度是否建立完善并执行到位,是否严格落实隔爆泄爆等防范措施;锂离子电池储存仓库是否对故障电池采取有效物理隔离措施;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甲、乙类生产场所和仓库是否设置在建筑的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如何推动落实落地?《方案》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深入结合“强安2024”监管执法专项行动,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三带三查”等方式全力开展执法检查;要重点关注电解液与电池储存、电解液充装、电池充放电、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等事故易发环节,对现场问题隐患突出、督导反馈问题迟迟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要采取警示约谈、通报曝光及行政处罚等措施,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除此之外,《方案》还特别强调,各级安委会办公室要牵头成立专项工作组对全省范围内涉及化学储能电池生产制造的企业开展联合督查;各级各部门要分级督促所有企业按期完成问题整改销号,紧盯在前期检查中发现的自查自改流于形式、安全管理混乱、责任体系不完善、安全意识较差的企业,认真开展回头看回头查,同时全面认真总结专项整治的经验做法,不断深化改进,巩固整治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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