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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自治区“质量月”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活动的通知  新市监认函〔2024〕14号

时间:2024-09-11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各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相关认证机构、检验检测机构:

  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市监质发〔2024〕73号)要求,按照2024年自治区“质量月”活动的总体安排,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在今年9月组织开展“有机产品认证宣传周”“服务认证体验周”“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宣传周”“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新疆品质’宣传周”等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一)以“传递信任守护消费”为主题的“有机产品认证宣传周”活动。

  (二)以“认证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服务认证体验周”活动。

  (三)以“绿色产品认证:绿色低碳你我同行”为主题的“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宣传周”活动。

  (四)以“检验检测赋能新质生产力”为主题的“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活动。

  (五)以“促进特色产品提质增效”为主题的“‘新疆品质’宣传周”活动。

  二、主要内容

  (一)开展有机产品认证宣传周活动。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认证机构等相关单位结合实际,深入产地指导开展有机产品认证等活动,推动有机产品进农户、商超、社区,促进有机产品产供销对接,组织有机产品知识讲解、技能培训和技术服务,面向消费者、企业等社会各方开展广泛宣传,提升社会公众对有机产品认证的科学认知。

  (二)开展服务认证体验周活动。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认证机构等相关单位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服务认证系列体验活动,选取服务感知体验好、消费者获得感强、市场认知度高、行业引领作用突出的服务认证项目,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消费者、新闻媒体、服务业企业和行业协会代表等进行现场体验,展现服务认证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作用。

  (三)开展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宣传周活动。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认证机构等相关单位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喜闻乐见、寓教于乐、贴近群众生活、体现创新特点的系列宣传活动,传播绿色消费理念,普及绿色产品认证的知晓度和美誉度,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四)开展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活动。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检验检测机构等相关单位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检验检测供需对接、关键技术协同攻坚、专家问诊、便民检测、科普讲座、诚信倡议等活动,宣传检验检测支撑建圈强链、促进产业优化升级的积极作用,为检验检测服务业市场化、专业化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五)开展“新疆品质”宣传周活动。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认证机构等相关单位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新疆品质”宣传活动,广泛进行政策宣贯,讲好品牌故事,传播品牌理念。鼓励特色产品企业申请“新疆品质”认证,促进特色产品提质增效,不断提高“新疆品质”知名度。

  (六)开展检验检测认证监督检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实际,持续开展检验检测行业规范整治提升专项行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和绿色有机产品认证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予以查处,确保检验检测认证的公信力和有效性。

  以上活动,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各机构可根据本辖区、本单位实际,适时将相关活动予以合并组织。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对于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发挥牵头作用,组织辖区从业机构积极参与,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和行业组织的协同联动,形成有力度、有声势的活动氛围。

  (二)积极组织,提升服务。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和行风建设,组织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加强有机绿色产品认证、服务认证、检验检测和“新疆品质”的推广宣传力度,提升服务水平,为企业和消费者办实事。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要主动提供技术保障,提升服务质量。

  (三)严明纪律,遵守规定。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厉行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和形式主义。坚持企业、群众自愿参加原则,不得增加企业负担,严禁借活动名义向企业摊派收费、搭车收费。

  (四)加大宣传,及时总结。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借助新闻媒体、网络新媒体和社会资源,大力宣传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相关知识,扩大社会影响力。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活动成果及工作经验,于2024年9月25日前将活动总结、媒体报道情况及音像资料报送区局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处。

  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制作全国“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宣传周”“有机产品认证宣传周”“服务认证宣传周”等宣传片、宣传海报等资料,有关宣传资料可在国家认监委官方网站下载(www.cnca.gov.cn)。

  联系人:马登财

  联系电话:0991-231254715909916711

  电子邮箱:xjscjdglj_rjc@xjaic.gov.cn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5日

  


  


原文链接:http://scjgj.xinjiang.gov.cn/xjaic/tzgg/202409/6c29349353fc4bed8e0820d51783a9e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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