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安全生产资讯网!

首页

重庆五部门联合发文:连晴高温期间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时间:2024-08-31 来源:重庆市应急管理局 作者:佚名

  8月28日,记者从重庆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获悉,为合力打赢全市连晴高温期间森林防灭火攻坚战,重庆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局于8月26日联合发文,从即日起至全市森林草原火险红色预警信号解除期间,全面禁止连晴高温期间一切野外用火。

  据了解,此次禁止野外用火的类别为田间地头焚烧秸秆、烧灰积肥、烧垃圾、烧荒;林区内生产用火和工程用火,以及野外吸烟、烧蜂(蚁)窝、烧香烧纸、野炊、火把照明、燃放烟花爆竹、燃放孔明灯、烧山驱兽、使用枪械狩猎等其他用火。

  同时,要求市森防指办公室各级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和敏锐性,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各级森防指办公室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公安、农业农村委、文化旅游委、应急管理和林业部门既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又要通力合作、强化联合执法。

  此外,发布封山令的区县要做到令行禁止,各防火检查站、临时卡点、卡口等岗位人员要切实履职尽责,在此期间,对顶风违规的野外用火行为,要从严从重处罚,形成震慑。

  为加强此项工作闭环落实,市森防指办公室将通过卫星林火监测、视频监控、空中巡护、暗访检查等方式,全方位、全覆盖检查各地野外用火情况,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屡禁不止的区县将严肃问责。

  


原文链接:http://yjj.cq.gov.cn/zwxx_230/bmdt/sjdt/202408/t20240829_1356923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隔线----------------------------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安全生产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安全生产资讯网 aqsc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61082293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中农兴业资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