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安全生产资讯网!
桂市监办函〔2024〕238号
各市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专利转化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和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工作部署,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3〕584号)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一)对象范围。2024年度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对象为2024年9月30日前,在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以下简称试点平台,网址:www.zlcp.org.cn)备案通过且选择“参与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的全部产品,不受产业领域限制。
(二)数据要求。参加本次认定的产品备案信息应为2023年度数据信息。
(三)评价基准。本次认定的专利密集型产品,应为参照《企业专利密集型产品评价方法》(T/PPAC402-2022),达到所属产品分类评价基准,经济效益高且专利保护强度高、专利价值贡献高、产品竞争力对专利依赖度高的产品。
二、认定程序
试点平台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工作部署组织开展2024年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工作。程序如下:
(一)备案申报。
参与本次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的企业,须开展产品备案和信息更新工作,具体是:
1.未备案产品,应于2024年9月30日之前在试点平台完成产品首次备案。
2023年度(含)以前备案通过的产品(包括已认定的2023年度专利密集型产品),应于2024年9月30日之前完成产品备案信息年度更新。
逾期未通过备案或者更新的产品不参加本次认定。
2.鼓励各单位对2023年以来通过专利转化运用形成的新专利产品进行备案和更新,包括:(1)将2023年以来授权的自有专利或通过许可、转让、作价投资等方式获取的专利进行产业化,应用于已销售产品;(2)实施了专利技术且2023年以来首次上市销售的新产品。
(二)备案审核。
试点平台对申报备案的产品信息按要求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备案。审核工作于2024年9月30日截止。
(三)产品认定。
试点平台以团体标准为基础,对备案产品进行初筛。初筛通过的产品须进一步补充产品有关专利保护强度、专利价值贡献、产品竞争力对专利依赖度等信息(试点平台将通过邮件或短信另行通知),进入分产业认定环节,由各产业领域专家进行评价。根据专家推荐结果形成2024年度专利密集型产品拟认定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产品,认定为2024年度专利密集型产品,并在试点平合上进行公布。相关单位可登录试点平合自行下载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证书。
三、相关要求
(一)各市市场监管局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强与工信、科技、国资等部门协同,广泛组织发动企业参与,推动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国有科技型骨干企业等重点市场主体实现专利产品备案应备尽备,确保企业正常参加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
(二)参加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工作的备案单位,应认真参阅附件1、2中的有关要求,规范填报,按照诚实守信原则,确保产品备案信息真实准确。对于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予以通报,撤销已备案产品、取消本年度认定资格。
未尽事宜,请联系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促进处陈瑞信,联系电话:0771-5808851,邮箱:gxzscqcjc@163.com。
附件:1.2024年度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操作指南
2.备案常见问题汇编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
2024年8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国资委。
文件下载: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docx
11月22日至25日,住房城乡建设部...
计量是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
5月16日至17日,省市场监管局牵头...
在新能源的发展过程中,新能源装备...
5月16日下午,省纪委监委驻省市...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安全生产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安全生产资讯网 aqsczx.org.cn 版权所有。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