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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印发通知安排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时间:2024-07-23 来源:河南省应急管理厅 作者:佚名

  为落实落细《河南省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加强对培训机构事中事后管理,7月3日,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印发《关于落实〈河南省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有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通知》指出,要认真抓好宣贯落实。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开展对《办法》的学习研讨,加强对培训机构建设的指导;同时注意收集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及时向省应急管理厅报告。要统筹监控系统建设。指导培训机构安装具备相应功能、符合有关要求的监控设备、考勤设备,同时加强监控智能化识别能力建设,严防虚假签到和职业“代训”。要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按照“一机构一档案”要求建立培训机构档案管理制度,配备专门档案室或档案柜,安排专人负责,长期保存培训机构相关档案资料。要加强信息采集保障。2024年7月1日起,培训机构信息管理采用河南省培训机构管理系统,安全培训教师信息管理采用河南省安全培训教师管理系统,要做好有关资料采集工作,为进一步完善培训机构管理提供信息保障。要落实机构动态管理。培训机构发生法人或者实际控制人变更、办公场所和培训场所搬迁、培训业务增项或者变更等情况的,要及时复核评估;同时动态掌握培训机构师资变化情况,防止出现培训教师挂靠不授课等情况。要强化日常培训监管。通过“四不两直”或远程视频监控对培训管理和培训现场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培训班培训地点和时间安排、安全培训教师资格和学员签到等情况;同时加强线上理论学习检查,防范线上培训“走过场”和学习信息造假。要加快推进真实设备实操考场建设。力争2026年全面落实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等作业类别和操作项目真实设备考试。要有序开展培训机构复核工作。各地要合理安排培训机构现场复核工作,于7月底前将情况报省应急管理厅,2024年10月底前须完成辖区内培训机构复核工作;实操培训场地投资大、项目建设周期长的可延长至2025年6月30日。要妥善安排复核期间培训办班节奏,确保培训工作有序进行。8月初至10月底,省应急管理厅统一组织对各地现场复核情况进行抽查。

  7月5日,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宣传训练处有关负责同志主持召开专门视频会议,对《办法》进行解读,对下步工作进行安排。


原文链接:http://yjglt.henan.gov.cn/2024/07-22/30249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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