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安全生产资讯网!

首页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4-06-22 来源: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点击下载此文件

  各市(州)市场监管局,省特检院:

  经省局领导同意,现将《四川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年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4年6月13日

  四川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

  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年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主体责任,规范检验检测机构及检验检测人员管理,提高检验检测质量,增强特种设备安全保障能力。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年行动方案》部署,结合四川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市监特设发〔2024〕34号)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紧盯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领域违法行为,切实加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监管执法,着力解决检验检测领域突出问题,持续推进全省检验检测机构规范化专业化建设,不断强化检验检测机构在守护特种设备安全中的“防火墙”作用。

  二、行动范围和主要任务

  (一)规范化专业化行动范围

  全省各类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

  (二)规范化专业化行动内容

  1.查清问题

  全省各类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围绕“从严从实、责任到人、标本兼治”的原则,对照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局方案的要求组织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查找制度建设、体系运行、人员能力等方面的深层次问题,并逐一建立问题台账,施行清单化管理。

  一查检验检测行为是否合规。重点检查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存在超核准范围检验检测、出具严重失实或虚假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结合近年开展的各类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加强对气瓶检验机构、电梯检测机构、无损检测机构、以及燃气压力管道、压力容器检验机构的监督抽查。

  二查资源条件是否满足要求。重点检查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是否使用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检验检测工作,并按规定办理人员执业公示;持证人员数量、检验检测仪器设备是否满足核准要求;持证人员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是否真实;检验检测仪器设备是否按要求进行校验;检验检测人员能力素质是否满足工作需要。

  三查质量体系运行是否有效。重点检查法规、标准等安全技术规范是否及时更新,有无引用过期或失效的标准等问题;检验检测机构内审把关是否按制度落实;检验方案、作业指导书制定是否科学合理。是否按要求组织开展检验检测人员培训,提高发现特种设备缺陷和潜在隐患的水平。

  四查职能定位是否准确。重点检查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是否存在“重效益、轻安全”、安全技术把关作用弱化的现象;是否存在回避风险高、收益低的检验检测项目,电梯检测机构是否存在“只求数量,不求质量”的情况,压力容器制造监检走形式,检验检测过程中发现严重问题隐患是否存在不报告或报告不及时等问题,公益类检验机构是否发挥支撑保障作用。

  五查检验项目是否合规。重点检查检验检测报告是否存在缺项漏项;电梯检验层门间隙测量数量、锁紧元件啮合深度抽查比例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实施压力管道定检时,是否存在未进行年度检查就开展定期检验;架桥机监督检验未进行过孔试验就出具报告等现象。

  六查检验方法是否有效。重点检查检验检测方法选用是否科学合理,开展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时,是否存在用外部检验代替内部检验的现象;检验检测机构是否存在用计算处理后数据代替实测数据或直接套用企业自检报告数据等问题。

  七查检验记录是否规范。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随意修改检验结果,原始记录与报告数据信息不一致,部分检验机构原始记录数据信息少于报告记录的数据信息;检验报告中“检验结论”填写不规范,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记录或检验报告等相关见证资料无检验、审核人员签字。

  八查检验检测管理是否到位。重点整治风险管理能力弱,检验机构对即将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压力容器实施检验时,是否按相关规定履行法定手续,有无擅自将检验周期顺延超出设计使用年限;检验机构对企业申请延期检验的原因,是否进行现场核实;检验机构应检尽检是否及时,有无超时限出具检验报告行为;质量管控措施是否缺失,检验机构检验是否存在质量分析与风险评估流于形式,检验报告审核批准审查是否严格。

  九查考试机构是否规范。重点检查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考试机构是否按要求建立完善质量管理制度;是否严格考培分离,落实回避要求;考试程序是否规范,现场考场纪律是否严肃合规,是否按要求对考试实施全过程、无死角视频监控和资料存档。

  十查作风建设是否良好。重点检查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是否建立质量与诚信管理制度,明确依法合规、诚信施检、廉洁自律、规范从业、严守底线等要求;开展检验检测工作中是否存在推诿、拖延、刁难企业以及违反廉洁纪律、破坏营商环境的情况;是否存在将检验检测项目分包给不具备该项目检验资质单位的情况;是否存在收支管理不规范,巧立名目增加收费,变相增加企业负担等问题。

  十一查申请材料是否合规。新办人员提供的学历证书复印件,必须由检验检测机构核验确认并盖章,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新办人员按照考规要求不属于理工门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需要提供由原特种设备相关单位或检验检测机构核验确认并盖章的,证明其从事相关工作满3年的从业经历表;免考换证人员需要提供检验检测机构核验确认并盖章的免考换证业绩表。

  2.查建并举

  全省各类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要对照问题清单,坚持边查边建,对标《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TSGZ7001-2021)、《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2—2022)和《四川省乙类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细则(试行)》以及各类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坚持“跳起摸高”,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检验检测机构规范化专业化建设水平,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三、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从即日起至11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6月底前)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研究,结合辖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现状,细化制定本地特种设备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要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及时将建设年活动内容和要求传达到各类检验检测机构,保证相关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1日至7月20日)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指导辖区内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对照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年行动主要内容开展自查自改。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建立问题清单,逐一落实整改。并填写《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自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签字盖章后于7月20日前报送至检验检测机构住所所在地的市(州)市场监管局。

  (三)监督检查阶段(7月21日至10月20日)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将日常监督检查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自查发现问题相结合,突出对资源条件不满足核准条件、检验检测报告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检验检测中徇私舞弊或借检验检测工作谋私利的行为加大检查督查力度。

  (四)总结提高阶段(10月21日至11月30日)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及时总结规范化专业化行动中好的经验做法,形成工作情况(含典型案例)和统计表(见附件2)于11月20日前报送省局。对开展大检查工作中发现的根源性问题,要完善工作措施,细化落实责任,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全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制度体系,提升检验检测工作质量。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市(州)市场监管局要充分认清开展此次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性,认真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部门、工作责任和标准要求,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职能部门分头落实。要站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服务全省安全发展稳定的高度,加强对辖区内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切实把检验检测主体责任压紧压实到最小工作单元。

  (二)狠抓推进落实。全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要紧紧围绕总局和省局工作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要敢于自我剖析、揭短亮丑,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限时整改到位。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及时指导督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切实履行问题隐患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完善管理制度,充实检验检测力量,强化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坚决防范因检验检测工作不到位引发特种设备事故。

  (三)严肃追究责任。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消除问题隐患。对存在问题但及时主动整改的检验检测机构、主动承认错误并办理注销手续的检验检测人员,可视情节从轻处理。对于问题隐瞒不报,被监督检查发现、举报查实的或存在问题改拒不整改的,应当依法依纪从严处理。

  (四)注重总结提高。省局将及时总结经验,注重成果运用,建立完善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长效机制。各市(州)市场监管部门要把加强检验检测机构建设作为提升安全监管能力的重要抓手,下狠劲、出实招,把从严监管检验检测机构作为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工作抓细抓实,推动检验检测质量和能力不断提升。

  联系电话:028-86607696,电子邮箱:sctzsb@126.com

  

  附件:1.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自查情况统计表

        2.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年行动情况统计表

        以上附件下载


原文链接:http://scjgj.sc.gov.cn/scjgj/zcqtwj/2024/6/21/cfaa09c0148b476f89eefee8b88f29ed.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隔线----------------------------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安全生产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安全生产资讯网 aqsc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61082293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中农兴业资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