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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采取“四学”措施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宣贯学习云南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2024-06-16 来源:云南省应急管理厅 作者:佚名

  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和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有关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部署要求,日前,昭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明确对如何学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采取“四学”措施。

  成员单位带头学。要求市及各县(市、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制定培训学习方案,组织执法人员全覆盖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培训学习,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动员部署,确保100%宣贯到位。限于5月20日前完成。

  组织企业领导学。由各行业监管部门组织企业领导班子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集中学习,真正提升企业负责人识别、判定重大事故隐患的能力和水平。限于6月20日前完成。

  督促企业全员学。由各行业监管部门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制定宣贯计划,组织本企业员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培训学习。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宣贯、审核把关,确保企业员工100%参与、100%过关。限于7月30日前完成。

  挂钩联系帮扶学。由11家市级安委会有关重点成员单位分别挂钩联系1个县(市、区),根据各阶段工作任务,对挂钩联系县(市、区)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宣贯活动进行指导帮扶,对重视程度不够、学习成效不明显的,及时提请市安委办组织警示约谈,确保宣贯活动取得实效。限于12月30日前完成。

  目前“成员单位带头学”活动已结束,全市共组织开展学习活动80余场次,参学人员达12574人,学习活动基本覆盖了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进一步提升了安全生产执法人员识别判定重大事故隐患的能力和水平。下一步,昭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将按照“四学”措施的要求,根据规定时限推动各阶段目标任务的完成,营造全市上下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良好氛围。


原文链接:http://yjglt.yn.gov.cn/html/2024/zsyj_0523/287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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