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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人民政府安委会,省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中央驻鲁企业、省管企业:
今年6月是第23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工作部署要求,省政府安委会制定了《山东省202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4年5月11日
山东省202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6月是第23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4〕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省政府安委会制定了山东省202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
活动时间:2024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加大对全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量化提升工程、违规电气焊和违规施工等“四项整治”的宣传力度,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持续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持续强化应急知识科普、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和避险逃生能力。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贯活动
1.组织开展专题宣传贯彻。各级各部门单位要紧紧围绕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形式多样的宣贯活动。各级安委会要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为重点开展专题研讨、集中宣讲、辅导报告,全面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精髓要义,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推动工作的创新思路、务实举措、有效方法。
2.组织开展专题学习活动。各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普法”等活动,组织观看“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片、《安全生产 责任在肩》警示教育片、事故警示教育片、典型案例解析片和“全民安全公开课”等,推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二)聚焦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重点工作宣传报道
3.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专题正面宣传。各级各部门单位要聚焦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量化提升工程、违规电气焊和违规施工等“四项整治”等重点工作任务,在主流媒体或官方网站开设专题栏目,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宣传。要坚持正面引导与警示曝光相结合,及时宣传典型经验做法,分期分批曝光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典型执法案例,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浓厚活动氛围。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齐鲁行”集中宣传报道。要组织新闻媒体和专家深入基层、深入企业,积极宣传省委、省政府采取积极措施,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的成果成效。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将组织新闻媒体开展媒体行活动,集中报道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宣传经验做法,展示工作成效,推动成果转化。
5.组织开展多层面警示教育和隐患曝光。要拓宽举报奖励宣传渠道,鼓励社会公众通过政务热线、电子信箱、网站平台和举报电话等多种方式,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特别是“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堵塞“生命通道”的安全隐患,切实发挥公共安全的“吹哨人”作用。在各级主流媒体开设“曝光台”,对安全管理水平差、安全生产意识薄弱、事故隐患突出的企业予以曝光,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三)组织开展畅通生命通道宣传和演练
6.开展安全宣传全屏传播。各级各部门单位要聚焦“畅通生命通道”这一主要内容,大力开展宣教活动。充分利用海报、动漫、短视频等多元化形式,讲解生命通道标识的含义和识别方法、保持畅通的必要性和法律责任,积极利用各类新媒体平台、交通工具、户外大屏、楼宇电梯、宣传橱窗、横幅标语等多样化载体广泛传播,进一步扩大“畅通生命通道”的宣传面、影响力。
7.开展线下面对面宣教。要组织动员安全领域专家、时代楷模、最美应急管理工作者等具有影响力的社会公众人物和安全生产监管人员,采取走进学校、走进社区、走进农村、走进公共场所等方式,集中开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等安全知识宣传,突出生命通道在避险逃生和应急救援中的关键作用,强化公众不占用、不堵塞的安全意识。
8.开展针对性应急演练。省政府安委会将组织开展全省防震避险紧急疏散应急演练、全省防汛综合应急演练等系列应急演练。各级各部门单位要聚焦大型商超、养老院、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组织开展模拟火灾和地震等场景的应急疏散演练活动,使公众熟悉并掌握应急疏散知识与技能,增强公众应对突发事件的避险能力。
(四)加大安全应急科普宣传力度
9.组织全省安全生产普法知识竞赛。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广泛动员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干部职工,生产经营单位全体从业人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培育全社会应急法治意识,推动应急管理法治建设。
10.开展应急安全科普答题活动。各级各部门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全省应急安全科普答题活动的宣传力度,积极动员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参与,学习畅通生命通道、风险辨识、避险逃生、自然灾害应对等科普知识,增强公众安全意识。
11.开展应急安全科普作品创作征集活动。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围绕安全宣传“五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三类场所”消防安全治理等重点工作,聚焦畅通生命通道、风险辨识、避险逃生、自然灾害应对等科普知识,采取多种方式,制作评选推出一批微电影、短视频、动漫、公益广告、图解、漫画、海报等作品,优秀作品要及时通过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广泛播发,并积极推荐参加应急管理部、省应急厅作品征集活动,扩大应急科普宣传覆盖面。
12.开展事故灾害科普宣教和安全体验。积极统筹社会资源,充分发挥应急科普教育基地、消防体验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基地作用,广泛开展体验式、沉浸式安全教育活动,不断提升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13.积极参加全国逃生演练等科普活动。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参加“畅通生命通道”系列疏散逃生演练、“避险逃生训练营”短视频新媒体展播、“危急时刻之生命英雄”应急科普趣学、网络知识答题等全国性活动,营造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五)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线上线下活动
14.开展咨询日集中宣传。要立足地域特色,围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活动主题,认真组织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组织安全倡议、安全宣誓和安全文化特色文艺演出等活动,通过展板、模型或VR体验区,展示不同类型建筑的生命通道布局、标识,设立咨询台由专业人员向公众解答关于家庭、社区、工作场所生命通道自查、自改、报修等问题,提供个性化服务。省政府安委办将联合省级主要媒体,对各市“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网上直播。
15.发挥社会化宣传渠道优势。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拓展社会宣传渠道,开设“安全生产月”活动专题专栏,增加宣传版面、时段和频次,特别是在“安全生产月”启动、“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播放宣传片、警示片,加大畅通生命通道宣传力度、集中推送宣传海报、视频以及逃生通道疏散科普知识,在全社会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六)持续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
16.深入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协调联动和资源投入,通过典型引领、经验交流等方式,扎实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企业要积极培育安全文化,深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组织员工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开展疏散逃生演练;农村要重点宣传农机、沼气、农药使用,轻型货车、三轮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安全知识,开展农村自建房安全科普教育,增强居民房屋安全意识;社区要开展“进门入户送安全”宣传活动,广泛发动安全网格员、物业工作人员、安全志愿者重点宣传“畅通生命通道”相关科普知识;学校要将安全教育融入日常教学,针对宿舍、教室、实验室、食堂等人员密集重点场所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避险逃生培训和演练,动员广大师生家长积极参加“同上一堂防溺水课”系列直播讲座活动;家庭要学习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储能设备安全、燃气安全和用电安全等知识,定期开展居家安全检查,熟知避险逃生路线。通过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不断增强公众风险防范和安全应急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营造浓厚安全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强化地方政府领导、多部门协同配合、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工作合力。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重点任务分工,统筹安排各项活动开展,确保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省政府安委会将对“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活动有力、成效显著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
(二)务求工作实效。各级各部门单位既要根据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又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重点工作相结合,创新工作措施,因地制宜开展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等安全知识宣传,推动安全防范知识和安全理念深入人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省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央驻鲁和省管企业,及时将重大活动开展视频、图片、文字等资料报送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格式为(单位+活动名称+安全生产月资料),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将通过主流媒体、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推广。请各市、各部门单位于5月28日前报送本市本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联络员,于7月3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总结和活动进展情况,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将汇总情况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省政府。
联系人:刘伟 张百惠 电话:0531—51787939(带传真)
邮 箱:sdaqscy@163.com
附件:1.山东省“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信息表
2.山东省“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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