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安全生产资讯网!

首页

《灾害事故现场音视频采集和传输通用技术要求》解读

时间:2024-06-16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作者:佚名

  近日,应急管理部发布了推荐性行业标准《灾害事故现场音视频采集和传输通用技术要求》(YJ/T 28—2024,以下简称《技术要求》),将于今年6月1日实施。为便于更好的理解应用,现就《技术要求》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技术要求》的制定背景和必要性是什么?

  灾害事故现场音视频信息是应急处置的第一手资料,对灾情研判、指挥决策和科学救援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各地不断加强对灾害事故现场音视频信息的采集,支撑实战救援开展。但一定程度上仍存在采集内容不全面、传输标准不统一、装备配置不规范等问题,亟需一套标准予以规范指导,明确采集要点和传输要求等。为此,特制定本《技术要求》。

  二、《技术要求》制定的总体考虑是什么?

  《技术要求》的制定有三方面考虑:一是统一音视频采集要点。针对类型多样的灾害事故,结合灾害事故特点,明确各类灾害事故现场音视频重点采集内容,以满足救援指挥对灾害事故现场态势、全景、现场救援特写等音视频信息的需要。二是规范音视频采集传输标准。目前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救援队伍音视频采集装备存在型号类型多、技术参数差异大、装备间对接困难等问题,为指导各类音视频采集装备以及前后方相关信息的互联互通,有必要对相关的接口、协议进行相应的规定和约束。三是提升音视频信息采集能力。针对灾害事故现场常伴随着自然环境恶劣、现场无公网通信网络等复杂情况,通过明确灾害事故现场音视频采集装备的相关技术参数,以保证音视频采集装备在各类复杂恶劣环境下满足实战救援的需要,提升复杂环境下音视频采集能力。

  三、《技术要求》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技术要求》规定了灾害事故现场音视频采集装备在信息采集和传输时应满足的各项技术要求,包含场景的音视频采集与传输、音视频采集装备技术、音视频采集装备搭载平台技术三个方面。明确了地震灾害、台风灾害、洪涝灾害、森林草原火灾、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干旱灾害、地质灾害、危险化学品事故、矿山事故、消防火灾等10种适用的典型灾害事故场景采集要求。

  四、《技术要求》对于音视频采集要求是什么?

  从采集内容、采集活动安全、通信链路、传输、主要灾害事故场景中重要环节音视频采集内容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一是采集内容方面,采集的图像应包括宏观的现场态势图像和全景图像、微观的现场搜救特写图像、突发事件图像,同时应满足现场、现场指挥部、指挥中心三方音视频会商的需要。二是采集活动安全方面,灾害事故现场音视频采集应经过批准,采集人员应在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开展工作。三是通信链路方面,在无公网情况下,应综合利用有线、无线及卫星通信链路进行传输。四是传输方面,在带宽受限的场景下,应按照音频优先于视频、画面流畅度优先于清晰度的原则进行传输。五是各场景中重要环节音视频采集内容方面,针对10种典型灾害事故场景中重要环节的音视频采集内容提出了具体要求。

  五、《技术要求》对于音视频采集装备提出了哪些要求?

  从音视频采集装备的通则要求和特性要求两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一是通则规定了音视频采集装备的基本功能、采集质量、编解码、存储、传输协议、安全性、维修性、电磁兼容性、环境适应性等通用要求。二是单兵式音视频采集装备、布控球式音视频采集装备、无人机搭载式视频采集装备3类装备特性包含的基本特性、物理接口、网络制式、充供电、外壳防护、使用场景等要求。

  六、《技术要求》对于音视频采集装备搭载平台提出了哪些要求?

  对单兵搭载平台、定点搭载平台、车载搭载平台、Ⅰ类无人机搭载平台、Ⅱ类及以上无人机搭载平台的技术要求作出规定:一是单兵搭载平台应能通过背夹携带和专用支架安装单兵式音视频采集装备。二是定点搭载平台应能在三脚架、抱箍、墙壁上搭载安装布控球式音视频采集装备。三是车载搭载平台应能在车辆上搭载安装布控球式音视频采集装备。四是无人机搭载平台按照满载质量分为Ⅰ类、Ⅱ类及以上,并对其定位、续航、起飞最大海拔、视频传输半径等多项能力进行规定。

  七、推动《技术要求》实施的具体措施有哪些?

  一是做好集中宣贯。依托相关主流媒体和渠道,大力开展《技术要求》宣传解读,提高应急管理部门对标准的理解。二是推动能力建设。指导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参照《技术要求》开展能力建设,规范音视频采集装备的配备,针对各类灾害事故场景的采集装备使用加强训练,提升音视频信息采集能力。三是强化实战应用。《技术要求》实施后,在各类实战及演习任务中,需按《技术要求》开展音视频采集工作,确保采集的全面性及传输的有效性。


原文链接:https://www.mem.gov.cn/gk/zcjd/202404/t20240417_485193.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隔线----------------------------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安全生产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安全生产资讯网 aqsc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61082293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中农兴业资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