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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4年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执法典型案例 (第一期)

时间:2024-05-14 来源: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2024年以来,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国务院食安办等五部委和省食药安办的工作部署,深入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依法查处了一批重点案例。为有效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现公布一批专项行动中查处的食品安全典型案例。

  案例一:青海省玉树州市场监管局查处八一职业技术学校未按规定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其食材供应商玉树市兄弟水产配送服务有限公司配送超过保质期食品(冻猪肉)案。

  2024年3月6日,青海省校园食品安全督导检查组在八一职业技术学校督导检查发现刚进的冻猪肉过期,冻猪肉由玉树市兄弟水产配送服务有限公司刚配送,货值8100元人民币。玉树市兄弟水产配送服务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款的规定。玉树州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一百二十四条、《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规定,对玉树市兄弟水产配送服务有限公司作出如下处罚:没收过期食品11箱、4袋货值共8100元人民币;罚款30000元人民币。玉树州八一职业技术学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等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三款等规定对其做出责令改正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青海省海南州贵南县市场监管局查处贵南县民族中学食堂储存、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2024年3月,海南州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督导发现贵南县民族中学食堂储存、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2箱纯牛奶)。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款的规定。2024年3月28日,贵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等规定,作出如下处罚:没收2箱(一箱为240mL*16包)纯牛奶;罚款10000元人民币。

  案例三:青海省黄南州同仁市市场监管局查处黄南州民族高级中学未按规定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2024年3月7日,同仁市市场监管局在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联合检查中发现,黄南州民族高级中学食堂食材进货记录不完整。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同仁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等规定,作出如下处罚:罚款人民币10000元。

  


  

  

  


原文链接:http://scjgj.qinghai.gov.cn/Article/FormDetailsSJJ?Article_ID=4638F17E-C755-4F5D-AEB6-7DC280CEBD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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