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安全生产资讯网!

首页

海南出台放心消费单位创建评价制度

时间:2024-02-20 来源: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近日,海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了《海南省放心消费单位创建评价制度》(以下简称《评价制度》),旨在规范放心消费创建评价工作,稳步推进“放心消费在海南”创建活动,持续提升我省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消费者满意度,促进消费市场健康发展。

  《评价制度》明确了放心消费单位评价对象、评价原则、评价方法、评价内容、动态监管、品牌宣传等方面的具体内容,规定在我省依法取得经营资质,经营满一年以上,有固定经营场所,一年内没有受到行政处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企业均可通过“海南放心消费创建评价平台”或登陆海南省市场监管局官网,在线作出“放心消费·诚信经营”承诺,成为“放心消费承诺单位”。承诺观察期满6个月后,省市场监管局通过大数据信息、线下监管情况等数据信息,对企业履行承诺、诚信守法经营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对于严格履行承诺、信用状况良好、服务质量优质的经营主体,将根据经营主体承诺条款,授予三至五星级“放心消费单位”称号,并将相关信息推送至经营主体营业执照信用码,成为企业的“信用名片”。放心消费承诺单位、星级放心消费单位可使用“放心消费在海南”Logo标识开展企业宣传,提升企业品牌形象,增强市场竞争力。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持续推进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加大对“放心消费单位”的宣传力度,对信用状况好、服务质量优的“放心消费单位”,将降低随机抽查频次,做到“无事不扰、有事必应”,引导企业用诚信打造企业品牌,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安全、便捷、放心的消费环境。同时,市场监管部门号召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对经营主体的诚信监督,推动构建放心消费社会共治的良好社会局面。




原文链接:https://amr.hainan.gov.cn/yw/gzdt/202402/t20240207_359191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隔线----------------------------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安全生产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兴业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安全生产资讯网 aqsc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61082293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中农兴业资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