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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本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有效防范燃气相关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北京市市场监管系统全面加强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依法查办了一批燃气相关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典型案件,现公布如下:
1.北京粤标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国家标准的商用燃气灶具案
北京粤标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商用燃气灶具(标称生产者:山东博兴县万利达厨业有限公司,规格型号:900*800)经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标志、警示、热负荷准确度项目不符合GB 35848-2018《商用燃气燃烧器具》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经查,当事人从山东博兴县万利达厨业有限公司购进上述产品1台。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2.北京六佳兴顺商贸有限公司销售应取得而未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CCC)的家用燃气灶具案
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经营场所检查时发现,当事人销售家用燃气灶具(标称生产者:中山市瑞皇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商标:OPAICN,规格型号:JZT-A9135(外包装)、JZT-B02(铭牌))未履行进货检查验收义务,不能提供供货商信息及产品的强制性产品认证(CCC)信息。经查,当事人购进上述应取得而未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CCC)的家用燃气灶具200台,售出56台。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3.北京厨创厨房设备销售中心(张淑娜)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国家标准的家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案
北京厨创厨房设备销售中心(张淑娜)销售的家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标称生产者:慈溪市博特曼电器有限公司,规格型号:JYT0.6(产品)、FY-205L(外包装))经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关闭压力、出口压力、机械强度、标志、使用说明书项目不符合GB 35844-2018《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经查,当事人从广州市番禺区洛浦挑壹贸易商行购进上述产品10只,售出8只。北京市延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市市场监管局特别提醒:燃气相关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要切实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风险防控机制,按要求配备质量安全管理人员,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工作措施,防范化解质量安全风险。
(供稿:产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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