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安全生产资讯网!

首页

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 推动“百千万工程” 广东出台发展壮大农村经营主体“31条”措施

时间:2023-11-18 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为扎实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近日,广东省市场监管局牵头起草《广东省发展壮大农村经营主体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并由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措施》围绕帮扶农民、富裕农村,从提升准入准营便利化水平、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助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等方面提出31条硬措施,为推动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进一步强化政策供给和资源要素支持。

  一是突出准入准营便利化,持续优化农村发展环境。针对农村房屋无产权证明、网上办事不便利、乡村企业行业特征不明显等问题,出台准入准营便利化措施。试点推行住所申报承诺制,合理释放和运用农村场地资源,规范涉农企业名称行业表述,明确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成员范围和出资方式,推行经营主体跨县区“一照多址”,推行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全程网办,推动农村新业态“一件事一次办”,便利连锁企业登记注册等,不断改善企业办事体验和增强获得感。

  二是瞄准新产业新业态,实施多样化分类培育。支持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鼓励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多元化,支持家庭农场转型升级,加快推进农村电商发展,大力培育发展预制菜产业,积极培育精深加工企业,支持发展现代化海洋牧场,助推农业龙头企业发展。

  三是切中“三农”发展需求,加大多领域政策资源供给力度。聚焦当前农村经营主体发展的主要需求,加强政策供给,提出有针对性的制度安排。注重发挥部门合力,广泛开展农村职业技能培训,支持重点人群返乡创业,增加场地供给,深化涉农金融服务,实施惠农税收政策,推进创业服务进村进户,强化综合性政策叠加效应。

  四是发挥市场监管“强引擎”作用,厚植高质量发展沃土。围绕市场监管部门主要职能,提出系列具体措施,推动农村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促进农贸市场经营模式创新,开展专利导航服务,加强地理标志商标品牌培育与运用,开展农业农村标准化行动,完善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推动质量认证服务下乡。立足城乡统筹发展,完善产权保护、放开市场准入、维护公平竞争,优化农村经营主体市场环境。

  


原文链接:http://amr.gd.gov.cn/zwdt/xwfbt/content/post_428353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隔线----------------------------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安全生产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兴业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安全生产资讯网 aqsc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61082293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中农兴业资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