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安全生产资讯网!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15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9号〕,涉及我省泉州市永春县岵山津源酱醋厂有限公司生产的永春香醋。现将该批次不合格预包装食品的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国抽抽样编号为GC22000000004630686的预包装食品,涉及样品名称为永春香醋,被抽样单位为泉州市丰泽玉记食杂店,标称生产企业为永春县岵山津源酱醋厂有限公司,标识生产日期为2022年9月1日,不合格项目为不挥发酸(以乳酸计)。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情况
(一)生产企业
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立即启动对永春县岵山津源酱醋厂有限公司的调查。永春县岵山津源酱醋厂有限公司共生产该批次不合格“永春香醋”1000瓶,截止执法人员检查时,已全部销售。该公司已对生产销售的该批次不合格“永春香醋”发出召回公告,截至目前,召回24瓶(已封存并销毁)。
经查,该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永春县市场监管局决定对该公司处没收违法所得1952元,并处罚2000元整。
(二)经营企业
泉州市丰泽区市场监管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立即启动对泉州市丰泽玉记食杂店的调查。泉州市丰泽玉记食杂店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永春香醋”24瓶,截止执法人员检查时,已销售12瓶,库存12瓶(已全部退回厂家),该店面已对销售的该批次不合格“永春香醋”发出召回公告。
经查,当事人能如实说明不合格食品的进货来源,履行了产品追溯和索证索票义务,案发后立即将产品下架,违法行为情节轻微并主动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于处罚。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13日
附件下载
11月22日至25日,住房城乡建设部...
计量是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
5月16日至17日,省市场监管局牵头...
在新能源的发展过程中,新能源装备...
5月16日下午,省纪委监委驻省市...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安全生产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安全生产资讯网 aqsczx.org.cn 版权所有。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