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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组织开展两办《意见》宣讲人员专题调训

时间:2023-10-09 来源: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北局 作者:佚名

   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更加准确理解、深刻把握《意见》的精神实质和政策要求,9月26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组织各省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有关负责人开展两办《意见》宣讲专题调训。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昕为参训人员讲授第一课。
张昕从5个方面深刻阐释了《意见》出台的重大意义。他指出,《意见》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印发的矿山安全生产领域纲领性文件,《意见》的出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推进矿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大力提升矿山安全治理效能、压紧压实矿山安全各方责任、不断推进矿山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他逐条解读了《意见》关于严格矿山安全生产准入、推进矿山转型升级、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监察责任、推进矿山安全依法治理、强化组织实施等7个方面24条规定的具体含义,要求全面准确理解把握《意见》各项规定的精髓要义,扎实抓好《意见》贯彻落实,切实做到学习有深度、领会有精度、宣贯有强度、落实有力度。
张昕指出,学习好、宣贯好、落实好《意见》要求,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他强调,各省级应急管理部门要牵头组织驻地矿山安全监察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组成宣讲团,结合本地区工作特点、灾害状况,开展宣讲工作,确保宣讲工作“进政府、进部门、进企业、进班组”,切实做到两办《意见》主要精神和主要内容矿知人晓、落地见效。要细化工作措施,协调推动省委、省政府以两办的名义制定出台配套政策,细化措施办法,科学分解责任,把目标任务分解到部门、具体到项目、落实到岗位、量化到个人。要强化督促检查,将《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后续检查督查的重要内容,重点检查地方政府宣贯部署情况、监管监察部门督促检查情况、矿山企业推进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力的地区、部门和企业,要严肃约谈。

作者:wl (责任编辑:wl) 点击:
原文链接:https://hb.chinamine-safety.gov.cn/plus/view.php?aid=5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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