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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场监管局召开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工作部署会

时间:2023-08-30 来源: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托幼机构、医院、养老院、机关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经营管理,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全面提升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水平,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工作部署视频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同志参加,各市州市场监管局设分会场。

  会议指出,食品安全无小事,食品安全是重要的民生问题,也是重大的公共安全问题,做好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经营管理工作意义重大。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压紧压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提升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水平,切实保障公众饮食安全。

  会议强调,市场监管部门联合教育部门、民政部门、卫生健康部门、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督促落实主体责任,依法依规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开展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考核;市场监管部门联合相关部门严格环境卫生和过程监管,严管承包经营行为,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教育部门、民政部门、卫生健康部门、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严抓日常管理,严格招投标管理,分类推行“明厨亮灶”;市场监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完善部门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采用多种形式,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教。

  会议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健全制度机制,强化协调联动,严格监管执法,逐步建立长效制度机制,不断提升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水平。一是协同发力,专项治理工作走深走实。严格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市场监管局的安排部署,各部门在本系统迅速安排部署,在规定的5个月时限内,开展全面排查,督促落实主体责任,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扎实推进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工作落实、落细。二是善于总结,建立长效机制。明确行业主管部门责任、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以及集中用餐单位主体责任,各市州相关部门因地制宜细化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明确本地区亟待治理的突出问题,研究建立规范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的标准、法规等长效机制。

  


原文链接:http://scjgj.qinghai.gov.cn/Article/FormDetailsSJJ?Article_ID=3E763B1D-D453-48F2-87DD-3BD314F45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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