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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场监管局全面启动第三方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专项整治行动

时间:2023-04-02 来源: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为加强第三方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监管,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规范检验检测行为。近日,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生态环境厅下发文件,自2023年3月至8月,在全省组织开展第三方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实施联合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综合监管和专业监管的优势,有效提升监管效能。

  

  一是明确时间安排。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3月至4月为自查整改阶段,全省第三方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按照要求,开展自查整改,并及时报送自查整改情况。5月至6月为现场检查阶段,省市场监管局、省生态环境厅会同各地市场监管、生态环境部门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按属地管辖原则,做到现场核查全覆盖。7月至8月为全面提升阶段,各地市场监管、生态环境部门加强部门协作,对机构整改问题进行督促指导及后续跟踪检查,确保问题整改有效,规范检验检测行为,提升检验检测能力。

  

  二是明确检查重点。市场监管部门重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持续符合资质认定的条件和要求,是否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生态环境部门重点从行政处罚、行政命令、群众投诉、公众监督、服务质量五个方面开展检查,主要检查是否存在超监测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是否违反生态环境监测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是否存在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篡改数据、拒绝阻挠监督检查和隐瞒真实情况、未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等情形。

  三是明确问题查处。市场监管、生态环境部门密切协作配合,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各部门的职责,严格依法依规查处。涉嫌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等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查处的违法案件,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要求,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青海协同监管平台依法公示相关行政处罚信息,形成强有力的联合惩戒机制,有效规范检验检测行为。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强化市场监管、生态环境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加强组织协调,严格选派检查人员,把握现场检查重点及尺度,客观公正处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着力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原文链接:http://scjgj.qinghai.gov.cn/Article/FormDetailsSJJ?Article_ID=71754514-71B0-4378-BD56-0340C4DC851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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