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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试行开展支持平台经济发展优化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点解读

时间:2023-03-25 来源: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一、文件中突破性举措有哪些?

  通过对互联网电商平台和电子商务经营者的系列调研,结合调研中发现的问题,经积极请示争取市场监管总局支持,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创新提出支持个体电商通过地址变更方式拓展线下经营渠道、支持个体电商采用“一照多址”方式记载多经营场所信息、支持个体电商通过“个转企”方式实现向现代企业制度的转换等三项举措。此三项举措为全国首创性政策。

  二、支持个体电商通过地址变更方式拓展线下经营渠道,该措施在实践中具体如何操作?

  允许仅通过网络开展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通过线下窗口或“e窗通”服务平台申请办理地址变更,将网络经营场所变更为符合我市住所政策要求的实体经营场所。变更后营业执照经营场所栏记载个体网店的实体经营场所信息。经营范围项下不再标注“仅限于通过互联网从事经营活动”的限制性用语。

  三、支持个体电商采用“一照多址”方式记载多经营场所信息如何操作?

  经营多个网络经营场所的个体网店可通过线下窗口或“e窗通”服务平台申请“一照多址”登记,相关网络经营场所地址以“二维码”形式展现,网址变更增删均无需更换营业执照,社会公众扫码即可查询各场所具体信息。

  四、支持个体电商通过“个转企”方式实现向现代企业制度的转换如何操作?

  有意愿的个体网店经营者按照我市个体工商户转变为企业组织形式的相关规定,可转型升级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或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后的企业可依法沿用原个体工商户名称中的字号以及经营范围等登记信息,实现历史传承。

  五、网络个体经营者如何获得网络经营场所证明文件?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支持电商平台提供网络经营场所证明出证服务,也鼓励更多有意愿的电商平台为个体电商提供网络经营场所证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在网站上建设统一专区,为相关电商平台向社会公示主体身份信息和资质信息提供支持。

  六、是否允许电商平台代为办理个体网店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支持电商平台代为申请办理市场主体登记。鼓励电商平台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系统对接,对于在电商平台开展经营活动且需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经营者,由其授权同意后,可由电商平台通过线下窗口或“e窗通”服务平台集中批量代为申请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七、监管方式上有哪些创新?

  为更好培育和激发网络交易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创新提出触发式监管。所谓触发式监管,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个体网店坚持“无事不扰”原则,除投诉举报、大数据监测、转办交办以外,原则上不开展线下监督检查,最大程度减少对正常网络经营活动的干扰,减轻个体工商户的负担。

  


原文链接:http://scjgj.beijing.gov.cn/zwxx/zcjd/202303/t20230322_29424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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