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安全生产资讯网!

首页

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广东在行动:广东制定食品销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工作指引

时间:2023-02-02 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推动全省食品销售企业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令第60号)要求,指导督促企业建立执行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机制,近日,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制定了《广东省食品销售企业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表(示例)》和《广东省食品销售企业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示例)》两份工作指引(简称《工作指引》),明确食品销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要做什么、怎么做等问题。

  据了解,《工作指引》细化了食品销售企业日管控、周排查记录表格,帮助食品销售企业统筹安排、系统解决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表》侧重销售场所、设施设备、人员健康管理等关系到企业每日规范运行的关键节点,要求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日落实检查;《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侧重对日管控发现问题进行回顾、落实整改和食品安全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主要包含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食品安全管理员、进货查验记录、现场制售、食品贮存、运输过程、委托生产等内容,要求企业食品安全总监主导落实排查。

  下一步,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将持续督促全省食品销售企业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落实落细,要求基层监管人员将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记录材料作为监督检查的内容,加快《规定》在全省落实落地,确保风险隐患可防可控。

  附件:

  1.广东省食品销售企业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表(示例).docx

  2.广东省食品销售企业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示例).docx


原文链接:http://amr.gd.gov.cn/ztzl/myswt/zdgz/content/post_408442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隔线----------------------------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安全生产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安全生产资讯网 aqsc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61082293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中农兴业资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