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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市场监管局全面加强涉疫物资监管

时间:2022-12-24 来源: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随着“四类药品”购买监管措施的调整,叠加冬季呼吸道传染病高发期,群众对“四类药品”、消毒液、口罩等涉疫物资的需求持续高涨。重庆市大足区市场监管局坚持突出重点、逐点核查、快查快办,切实维护好辖区涉疫物资市场秩序。

  突出重点部署落实

  以抗原检测试剂、涉疫医疗药品(包括中药材)、防疫用品(口罩等)三类涉疫物资为重点,加强对生产、批发、零售等环节的全覆盖检查、全链条执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散布虚假信息、仿冒混淆、商业诋毁、质量违法等各类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价格和公平竞争秩序,保障涉疫物资产品质量安全。11月以来,共立案查处药品价格违法等案件5件。

  不断加强舆情监测

  紧盯百姓对“四类药品”相关价格诉求,坚持接诉即办、逐点核查、快查快办,制定落实7×24小时舆情监控预警和值班制度,对所有药品等相关投诉举报逐条建立台账,逐条跟踪办理情况,逐条销号,实行24小时投诉举报分送和电话通知工作,做到所有投诉举报必须在15分钟内分送到具体承办单位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强化价格提醒告诫

  结合日常监管,采取多种形式对辖区经营者开展提醒告诫,发放《价格提醒告诫书》2000余份,要求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用好自主定价权,不得出现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自觉维护药品市场价格秩序平稳。

  下一步,该局将持续开展针对涉疫物资执法检查,严肃查处借机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同时,该局再次提醒广大经营者要严格落实《重庆市大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卫生领域服务价格提醒告诫书》《重庆市大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经营行为提醒告诫书》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原文链接:http://scjgj.cq.gov.cn/zwxx_225/bmdt/jc/202212/t20221215_11392843_wa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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