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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当前全市疫情防控形势,江津区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执行市、区疫情防控保供稳价工作要求,在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第十执法指导组督导下,迅速处置群众举报,开展执法检查,从快从严查处了相关违法案件,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努力确保防疫物资和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和价格稳定,维护市场秩序。
据悉,在此次疫情防控保供稳价工作中,江津区市场监管局组建工作专班,由分管领导带队深入几江、鼎山、圣泉、德感、双福、珞璜等区域,采取驻点、分组分区分片网格化的方式,聚焦市场保供稳价,紧盯民生及涉疫物资领域,全覆盖开展价格、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计量等监管执法检查。第十执法指导组直接下沉一线,随同区局工作专班联合开展执法检查,对保供稳价执法中的重点、难点进行一对一、点对点帮扶指导。
自本轮疫情发生以来,江津区市场监管局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025人次,检查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粮油果蔬经营门店等市场主体2895户次,发出提醒告诫1061户次,处理群众举报45起,责令改正10户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34件,其中价格案件21件,对哄抬物价、标价外加价、价格欺诈、虚假折价以及未明码标价等侵害老百姓利益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
检查期间,江津区市场监管局发现某超市销售的白萝卜在进价未变的情况下,售价涨幅高达44%;某超市销售的番茄进销差率涨幅高达210.3%;某超市销售三线肉价外加价等违法行为。上述案件中当事人在明知在疫情期间不得哄抬物价的情况下,仍然大幅提高商品售价,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利益。江津区市场监管局拟对其作出清退多收价款并罚款的行政处罚。
11月19日,江津区市场监管局发现某药房有涉嫌价格欺诈的违法行为,其标示销售的2种保健食品有降价促销活动。经查,该药房自2021年开业以来,从未按标示原价销售过上述两种商品,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价格法》的相关规定,拟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下一步,江津区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大保供稳价工作力度,发现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查处,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各类民生商品价格稳定和市场秩序井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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