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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召开《音视频、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设备第1部分:安全要求》专题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2-12-10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作者:佚名

  

  

  

  7月26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就《音视频、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设备 第1部分:安全要求》进行解读。

  

  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宣传司副司长耿欣: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大家下午好!欢迎出席今天的专题新闻发布会。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新修订发布了强制性国家标准《音视频、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设备第1部分:安全要求》,新修订标准将在上述这些重要技术设备领域,为全面提高设计、生产、检测认证、销售、使用等各环节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强化标准支撑,守牢安全底线。

  为做好上述国家标准的宣贯解读,我们今天邀请到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一级巡视员国焕新先生、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副司长杨旭东先生、总局质量监督司副司长王胜利先生、总局认证监督管理司副司长李春江先生、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副院长刘贤刚先生,请他们为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

  首先请总局标准技术司一级巡视员国焕新先生介绍有关情况。

  

  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管理司一级巡视员国焕新:大家下午好!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加强关键技术领域标准研究,扎实做好基础和重点领域标准研制,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近日批准发布了GB 4943.1-2022《音视频、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设备 第1部分: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下面,我就标准相关情况作简要介绍:

  本标准的前身是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分别是《信息技术设备 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和《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 安全要求》,这两项标准一直被强制性产品认证(CCC)作为检测依据。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快速发展,原有两项标准在使用中也面临新问题。一方面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智能电视等电子产品在功能上出现高度融合,往往同时具备音视频和信息通信功能,分两项标准评估安全性对其生产制造、检测认证、市场监管等方面工作造成困难;另一方面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根据技术发展趋势已将音视频产品安全和信息技术产品安全两项国际标准合并,欧盟、美国、日本、韩国等国家和地区正在积极开展新版国际标准的转化工作,并将其作为检测认证和市场准入的依据。我国如果不尽快整合修订,实现国际接轨,将对我国电子产品的出口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组织开展了标准的整合修订工作,制定发布了新版GB 4943.1强制性国家标准。

  标准的本次修订主要有两方面突出改进:一方面适用范围进一步扩大,新版标准整合了原有的GB 4943.1-2011《信息技术设备 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和GB 8898-2011《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 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涵盖了音频、视频、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设备的所有产品,顺应了当前技术产业发展趋势。另一方面技术上优化升级,新版标准运用安全工程理念,提出能量分级,全面考虑了各类电子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电击、着火、过热、声光辐射等六个方面的危险来源,并提出相应的防护要求与试验方法,助力电子产品安全防护精准化、科学化、规范化。

  新版标准的发布实施有三个重要意义。

  一是有利于电子产品生产企业实施标准。之前两项标准适用范围各有不同,导致诸多企业生产设计电子产品选用标准存在困惑。新版国标合并后,解决了以往适用标准界定难的问题,实现了产品生产、检测、抽查“一把尺子”,减轻了企业负担,提高了市场运行效率。

  二是有利于保障消费者健康安全。新版国标对原有两项标准的核心内容进行了深入梳理、补充和提升,对当前产品如无线充电、蓝牙耳机等新技术带来的新隐患,按照对危险源分级分类的理念提出具体的安全要求和测试方法,从防电击、防着火、防过热、防声光辐射等多方面保护人身财产安全。

  三是有利于促进我国电子产品出口贸易。新版标准修改采用了国际标准IEC 62368-1,主要技术内容与国际保持一致。企业按照新版国家标准生产电子产品就能符合国际安全评估体系要求,消除了国际贸易技术壁垒,助力我国电子产品“走出去”。

  新版国标已于2022年7月19日发布,并将于2023年8月1日正式实施。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会同有关部门,一是做好标准宣贯解读工作。制作简单明了、通俗易懂的宣传材料,通过电视新闻、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对标准进行宣传解读,引导消费者重视电子产品安全。编写培训教材,开展线上线下各类培训活动,确保企业、检测机构等各方准确理解标准要求。二是做好生产和流通领域监督抽查工作。新版国标作为强制性国家标准需要强制执行,标准正式实施之后,市场监管总局将依据新版国标对生产和流通领域的电子产品开展监督抽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新版国标要求的产品依法处罚,确保电子产品符合新版标准要求,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三是做好配套的认证换版工作。标准发布到实施设置了12个月过渡期,市场监管总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跟踪新版国标的实施情况,指导电子产品CCC指定认证机构和实验室按照新版标准要求加强认证检测能力建设,实现平稳过渡。四是持续完善标准体系。关注标准实施应用实际效果,跟踪国际国内技术发展动态,研究标准改进完善方向。尽快推动配套标准制定发布,建立健全标准体系,发挥标准的基础性、引领性、规范性作用,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

  谢谢大家!

  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宣传司副司长耿欣:接下来,请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刘贤刚副院长对标准进行解读。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副院长刘贤刚: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下午好。我来自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下面由我代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技术机构向大家解读新版强制性国家标准GB 4943.1-2022《音视频、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设备 第1部分:安全要求》(以下简称“新版GB 4943国家标准”)。

  诚如刚才国焕新巡视员所言,GB 4943国家标准是电子产品安全领域拥有三十余年历史的重要标准,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开展检测认证监督、便利国际贸易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综合产业发展、国际环境等情况,主导了GB 4943国家标准的修订工作。新版GB 4943国家标准较之前版本有较大差异,下面我从标准主要内容、新旧版标准主要差异、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主要差异方面对新版GB 4943国家标准进行简要解读:

  一、标准的主要内容

  新版GB 4943国家标准的适用对象是“音视频、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商务和办公领域内电子设备的安全要求”,我们生活中常见的音响、电视机、计算机、打印机、手机以及配套的充电器等都属于该标准的范围。新版GB 4943国家标准将危险源进行了分类,并运用安全工程原理对不同危险源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这使得标准结构更为合理、内容更加清晰、使用更加便利。新版GB 4943国家标准分为10章、28个附录,共计20余万字(二十万零七千字),非常全面、详细地规定了电子产品应满足的安全要求,消费者在日常生活中所用到的电子产品的安全问题,都可以在该标准中找到对应的技术要求。新版GB 4943国家标准考虑了电引起的伤害、电引起的着火、有害物质引起的伤害、机械引起的伤害、热灼伤、声光辐射6类危险源,并针对这6类危险源提出了对应的安全要求和测试方法。

  新版GB 4943国家标准充分考虑了与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密切相关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应用,带来的新的安全风险和隐患。例如:近年来使用越来越广泛的无线充电功能带来的安全问题。消费者可能会将钥匙、硬币等金属物品放置于无线充电器上,无线充电器通过能量传输可能会让金属物品产生高温并带来的灼伤、着火等危险。对于此,新版GB 4943国家标准明确要求无线充电器需要具备识别金属异物的功能,并及时停止对异物进行能量传输。

  例如,随着电子设备多媒体功能的普及,具有个人音乐播放器功能的手机、头戴式耳机、蓝牙耳机等产品深受消费者青睐。但如果在佩戴耳机时,耳机音量过大或收听时间过长,将会对人的听觉带来伤害。新版GB 4943国家标准从耳机声压级限值等方面提出了安全要求,保障了消费者的听力健康。例如新版GB 4943国家标准要求在一定时间内累计超过规定限值时,电子产品应该给出警告并要求使用者确认,在不确认的情况下则自动降低到安全音量。

  再比如,越来越多的便携式电子产品采用了可充电电池供电,由此带来了过热、灼伤、漏液、爆炸等安全隐患,危及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新版GB 4943国家标准对电池安全问题进行了重点考虑,规定电池的过充电保护、温度保护、外壳防火、跌落防护等安全要求,并充分考虑了因钥匙、项链等金属物体短接电池而造成短路,以及由上述问题引发的漏液、燃烧、爆炸等安全问题。

  二、新旧版标准的差异

  和现行国家标准相比,新版GB 4943国家标准将代替以前的GB 4943.1-2011《信息技术设备 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和GB 8898-2011《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 安全要求》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相比于之前的标准,新标准主要有以下差异。

  一是标准适用范围不同。新版GB 4943国家标准将合并上一版的GB 4943.1-2011和GB 8898-2011两个标准的适用范围,涵盖了音视频设备、信息技术设备、通信技术设备三大类设备,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电子产品”。新版GB 4943国家标准更加顺应设备不断融合的发展趋势,覆盖三大类设备范围,给出了统一的安全框架和最小安全基线要求。因此,新版GB 4943国家标准能够更好的符合当前行业发展需要。

  二是提出了能量源分级和人员分类。新版GB 4943国家标准对产品的能量源进行了分级,依据能量源所能造成的伤害程度划分为“不疼痛,但可以感觉到”“疼痛,但不引起伤害”以及“引起伤害”三个等级。例如对电子产品中功率等级(能量源等级)更高、更易因发热而着火的部位,要求采用防火等级更高的材料进行防护。该标准还根据日常接触这些产品人员对危险的认识和应对能力,将对应的人员划分为三个类别,不同类别人员对危险的认识和应对能力不同,因此对不同人员和不同能量源等级分别采用了不同的安全防护措施。对那些可能对没有专业知识的人员造成严重伤害的部位采用双重安全防护,而同样的危险对于专业技术人员只要求采用普通安全防护。新版GB 4943国家标准采用的能量源分级、人员分类和有针对性地采取不同等级的安全防护措施的设计更加科学合理。这样既能够保障安全这条底线,又能防止因过度防护而导致的功能降低和成本上升。

  三、与国际标准的差异

  新版GB 4943国家标准修改采用了国际标准IEC 62368-1:2018第三版,同时基于我国地理环境、气候条件及供电系统等实际情况,在深入调研与试验验证的基础上引入了我国的技术差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一是基于我国建筑物供配电条件的特殊性,电子产品无法完全依赖建筑设施中的保护装置提供保护,在新版GB 4943国家标准要求采用了更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要求电子产品自身需要具有相应的过流保护装置以及保护地和信号地需要采取隔离措施等。

  二是基于我国地理条件的特殊性,加入了安全要求的技术差异。例如,国际标准主要是针对海拔2000m以下的地区制定,而我国有接近三分之一的国土面积海拔在2000m以上,并且有大量人口居住。那里空气更为稀薄,更容易发生电气击穿,进而造成电击伤害。为了高海拔地区的人民群众也能安全使用电子产品,新版GB 4943国家标准要求在设计、制造电子产品时,对空气绝缘进行加严要求。

  三是基于我国气候条件的特殊性,加入了安全要求的技术差异。考虑到我国有广大地区是热带气候,该气候下的高温高湿会降低材料的绝缘性能,新版GB 4943国家标准充分考虑这种热带气候带来的影响,引入了相应的技术差异,保障了我国热带气候地区消费者使用的电子产品的安全性。

  以上从标准主要内容、新旧标准差异、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差异三个方面对标准进行了简要解读,总结起来就是:新版GB 4943国家标准充分考虑了电击、过热、着火、机械等多种危险源制定了系统全面的防护要求;该标准既参考国际标准考虑了国际通用的安全要求,又依据我国高海拔地区、热带气候条件等具体国情增加了安全防护特殊要求;该标准既是我国电子产品生产销售的市场准入门槛,又是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人生财产安全的最低要求和安全底线。

  电子标准院作为全国电子产品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单位,将持续做好标准解释、答疑工作。同时,电子标准院也将继续支撑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标准委)做好标准宣贯、实施工作,为筑牢公共安全标准底线,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助力电子信息行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谢谢大家!

  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宣传司副司长耿欣:谢谢刘院长。下面进入提问环节,提问前请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电子产品安全和人们生活息息相关,新版国标对电子产品安全提出了明确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如何推动电子产品安全性的持续提升?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副司长杨旭东: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提出,要加强公共安全标准化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实施公共安全标准化筑底工程。随着电子信息技术快速发展,消费类电子产品迅速普及,产品的功能和形态朝着智能化、轻便化方向加速演进。同时,对电子产品的安全性要求也大幅提升。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推动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市场监管总局指导有关单位修订了该项国家强制性标准。

  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以新版国标的实施为契机,推动电子产品安全性的持续提升,重点从以下方面开展相关工作:一是加强标准的宣贯实施。会同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多渠道开展新版国标的宣传解读,指导有关单位面向企业、检测认证机构开展培训活动,推动各方准确理解标准技术内容,推动新版国标精准落地。二是进一步完善电子产品安全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标准化组织作用,对现有电子产品领域标准体系进行梳理,结合产业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新技术标准化的需求,加强电子产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指导电子产品安标委等标准化组织与企业加强联系,根据行业需求开展研究工作,增强电子产品安全领域标准供给及快速响应能力。三是强化电子产品领域基础研究。持续跟踪电子产品安全领域热点难点问题,结合产业发展需求,统筹资源支持电子元器件、电子材料、电子专用设备、电子测量仪器等基础电子领域关键技术攻关,重点推动电子产品安全技术及标准研究,加快提升相关产品质量水平。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广记者:我们注意到,此次发布的新版标准将会引起电子产品强制性认证要求的变化,对于这部分产品的生产企业如何能够更快地符合认证新要求,市场监管总局将会有哪些举措?

  

  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督管理司副司长李春江:强制性产品认证,也就是大家熟知的CCC认证,是我国政府按照市场化、国际化的原则对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产品实施的一种市场准入制度。目前,CCC认证目录涉及17大类103种产品,其中就包括了音视频设备、信息技术设备和电信终端设备等消费者密切接触使用的电子产品。随着CCC认证制度改革持续深化,CCC认证制度“保安全底线”本质属性日益彰显,在促进产品质量提升、保护消费者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考虑到此次新版国家标准发布实施后,对电子产品生产企业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等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使企业能够尽快获得新版标准的CCC认证证书,确保有关产品顺利进入市场,我局将着力以下几个方面扎实做好CCC认证实施工作。

  一是尽快形成标准换版的CCC认证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新版标准发布后的认证实施节点日期、新旧标准证书转换要求等,便于企业遵照执行。同时,为进一步降低企业的证书转换成本,我们也正在积极对新旧标准之间存在的差异进行分析,力求在不降低标准要求的基础上,尽可能减少、合并补充测试评价项目,实现标准转换工作的平稳过渡。

  二是推动认证实施机构提升评价能力水平。指导电子产品CCC指定认证机构和实验室按照新版标准要求加强认证检测能力建设,开展内部人员培训,全面理解吃透新版标准要求,在尽快为企业提供新版标准CCC认证检测服务的同时,不断提升服务的精准性、时效性和友好性。

  三是积极开展认证政策的宣传解读。通过组织召开线上线下制度说明会、制作发放宣传图册等多种方式,主动为电子产品生产企业提供CCC认证实施要求和标准内容的宣传解读。在此,我们也建议企业要尽早跟踪获取CCC相关政策要求,尽快获得新版标准认证证书,使产品顺利进入市场。

  最后,市场监管总局也将不断加大CCC认证事中事后监管力度。进一步压实认证检测机构主体责任,不断提升认证工作的有效性和公信力,将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和认证要求的产品严格阻挡在市场之外,营造社会大众放心消费的市场环境。

  

  新京报记者: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后,对相应产品的质量监管有何举措?

  

  市场监管总局质量监督司副司长王胜利:新版标准规定了音视频设备、信息技术设备以及通信技术设备等产品的安全要求。标准发布后,将代替现行国家标准GB 4943.1和GB 8898,是有关电子设备类产品质量监管的重要依据。新版标准适用的产品范围广,包括电视机、手机、电脑等消费者广泛使用的产品,这些都是近年来质量监管的重点产品。尤其是,新版标准直接涉及安全,这更是质量监管的重中之重。

  市场监管总局高度重视有关电子设备类产品质量的监管工作,近三年持续组织对电视机等25种该类产品开展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累计抽查2491家企业的3284批次产品,依法对抽查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了处理,并向社会全面公布了抽查结果。电子设备类产品质量安全不仅关乎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也反映着该类产品的制造品质和我国的大国形象,更需要我们通过标准引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手段促进产业提质升级。

  下一步,我们将以问题为导向,加大对生产、流通领域有关电子设备类产品的监管力度,充分依靠和发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的作用,不断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督促企业从严从实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履行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和义务。对于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行为,我们将依据《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严肃处理,严守安全底线。

  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宣传司副司长耿欣:今天的提问环节就到这里。如果大家还想了解其他问题,欢迎会后与总局新闻宣传司联系。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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