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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时间:2022-08-05 来源: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一、什么是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

  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简称“个转企”),指个体工商户以现有的生产经营条件为基础,注销个体工商户,依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法律,申请登记为企业。

  二、为什么要出台《若干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工作部署,推动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使一批具备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实现企业数量增加、质量提升,服务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等12个部门印发了《青海省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若干措施》。

  三、“个转企”的支持对象是哪些?

  根据个体工商户自身情况和意愿,支持个体工商户自愿转型为企业;支持个体工商户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转型为法律法规规定特定行业经营应具备的企业组织形式,引导其主动转型。

  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工作原则是什么?

  坚持“积极引导、主体自愿、依法规范”的原则。

  五、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都有哪些扶持政策?

  (一)在证照办理方面。

  1.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的,允许最大限度保留原个体工商户名称中的字号和行业特点。不改变住所(经营场所)的,申请登记为企业时无需重复提交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材料。“个转企”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和企业设立登记通过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一并办理,对原个体工商户与其转为企业后的登记档案合并归档,保持市场主体登记档案的延续性。登记机关在核发营业执照时一并出具《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通知书》。

  2.“个转企”企业持登记机关出具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通知书》等材料办理有关证照变更、过户等手续时,各有关单位应当依法简化审批手续,为其提供便利化服务。

  3.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开辟“个转企”绿色通道,指定专人提供政策解读、业务指导等咨询服务,进行全流程跟踪、协调、督办,营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

  (二)在税费支持方面。

  1.对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后,符合国家中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条件的,可享受国家和我省对中小企业及特定行业、区域、环节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税费减免“一对一”宣贯指导,帮助转型企业及时享受相关政策。

  2.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的,社会保险登记按新设企业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费按照《关于印发青海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实施方案的通知》等规定执行。

  3.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的,按规定落实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实施阶段性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和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三)在财政支持方面。

  1.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从事服务业的建设项目,按照《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修订青海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年度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通知要求,依规给予支持。

  2.支持“个转企”企业报名参加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参加相关创业培训,获奖的“个转企”企业可享受有关配套支持政策。

  3.支持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和配备会计人员的“个转企”企业通过委托第三方代理记账机构开展会计核算和参加财会培训。

  (四)在金融支持方面。

  1.金融机构运用再贷款、再贴现、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等货币政策工具,重点支持1000万元及以下的“个转企”企业融资需求。单列普惠型小微企业信贷计划,加大对“个转企”企业信贷支持力度。

  2.“个转企”企业流动资金周转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且临时存在资金困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提前按新发放贷款要求开展贷款调查和评审,对符合标准和条件的,依照程序办理续贷。

  3.畅通融资渠道,完善动产抵押、股权质押、注册商标权质押及知识产权估值、质押和流转体系,对“个转企”企业以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等动产抵押及专利权、商标权申请质押登记实现快捷办理。

  (五)在其他支持方面。

  1.依托小微企业名录库(青海)平台,实现市场监管与人社、工信、银行等部门政策与需求对接,为“个转企”培训、招聘、融资和使用等提供多元化政策信息服务。

  2.不动产登记机构对“个转企”不动产登记按“一并受理、同步审核、依次登簿”程序,实现不动产登记紧密衔接。

  3.加强对原个体工商户享有的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权益保护,为个体工商户将享有的专利权、商标权转移至“个转企”企业名下提供便利服务。

  六、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有哪些优势?

  一是有利于降低经营风险。企业是设立企业开展经济活动的市场主体形式,是一种组织形态,而个体工商户是以自然人身份开展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形式,不具有组织体的属性。个体工商户经营风险大,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转为公司制企业后作为股东则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法律风险进一步降低。

  二是有利于获取资金。一方面,企业比个体工商户更容易获得银行贷款,且贷款额度会有所增加;另一方面,企业可以吸引投资,通过多个股东或合伙人参与出资来增加资金投入,扩大经营规模。

  三是有利于拓展市场和发展空间。与个体工商户相比,企业可以设立多个分支机构,有利于拓展市场做大做强;在融资和招投标等方面,企业也更具有竞争优势,信誉度更高,更容易获取社会资源,拓展发展上限。

  四是有利于打造提升品牌。企业更利于加强和统一内部管理、打造品牌文化,也有利于文化理念、品牌文化的传承。

  


原文链接:http://scjgj.qinghai.gov.cn/Article/FormDetailsSJJ?Article_ID=35E69882-59FA-4F2C-82E0-0A10166AD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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