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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帮助市场主体解困,减轻企业负担,西宁市市场监管局结合疫情对市场主体造成的影响,决定从即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对未按规定报送2021年度年报的市场主体,主动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实施服务型执法和包容审慎监管,可免于行政处罚。如逾期仍未改正,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相应行政处罚。
下一步,该局将严格落实违法失信市场主体信用修复制度,拓宽修复渠道,优化修复方式,扩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市场主体主动改正违法失信行为,依法申请信用修复,助力失信市场主体重返市场,同时,进一步落实“首违不罚”和“柔性执法”,助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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